作者: 王力雄 |
【 民主中国首发 】
当唯色告诉我丹增德勒仁波切圆寂的消息时,她许久不能从震惊和悲痛中平复!我一边安慰她,心里想这也许对他本人是好的。按佛教信念,离世只是往生,他是仁波切,可以留在清净佛界不再受苦。他的刑期是无期,已在监狱十三年,完全看不到解脱的希望。丹增德勒是宗教法名,但司法只认身份登记的俗名——阿安扎西。目前是国外普遍称他丹增德勒,国内称他阿安扎西。在跟法律有关的场合只能称他阿安扎西。我介入案件的过程,也用这个称呼。十三年来让我心痛不已的丹增德勒仁波切,未帮您实现身在人间时的心愿,我只能在这里向您致歉!愿此刻您在清净的佛界休养生息,我们还将在人间继续坚持。相信终有一天,您要的清白会大白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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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增德勒仁波切像片(唯色于1999年6月在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第一次见到丹增德勒仁波切时拍摄)
作者与丹增德勒仁波切合影像片(2001年8月拍摄)
(一)
当唯色告诉我丹增德勒仁波切圆寂的消息时,她许久不能从震惊和悲痛中平复。我一边安慰她,心里想这也许对他本人是好的。按佛教信念,离世只是往生,他是仁波切,可以留在清净佛界不再受苦。他的刑期是无期,已在监狱十三年,完全看不到解脱希望。如果他能把监狱当作闭关修行地,心如古井,不抱希望,也还好,偏偏他一心要法律还他公道,期望案件送到上级就能给他平反。我早年见他时,听他说过中央是太阳,省里是月亮,到了州里剩星星,县里则是漆黑夜。那时和他打交道的主要是县当局,后来他被四川省审判和关押,没看到省里有月亮,唯一的希望于是只寄托中央。狱中十三年,他不停要求对案件依法重审,恳求亲友帮他“向上级报告”,通过法律为他伸冤平反。
丹增德勒是宗教法名,但司法只认身份登记的俗名——阿安扎西。目前是国外普遍称他丹增德勒,国内称他阿安扎西。在跟法律有关的场合只能称他阿安扎西。我介入案件的过程,也用这个称呼。
2001年8月我跟唯色去阿安扎西在甘孜州雅江县城的住所,是唯一一面见他。2002年10月我们再去雅江时,才知数月前他以爆炸罪名被捕。那时外界基本无人知晓,但是在雅江所到之处,藏人百姓都在为他不平。唯色和他早就认识,给我讲过不少他的善事。我在雅江也耳闻目睹他在藏人百姓中的威望。他多年深入农村牧场讲经传法,教育百姓戒烟酒、禁赌博、不杀生;信众供养给他的钱都用于赡养孤寡,办老人院,修路架桥;他办的学校有一百三十多个学生,都是孤儿、残疾或贫困儿童,每月花费上万元,自己生活却非常简朴(我一直记得他用来当笔筒兼筷子筒的是个空饮料罐)。当地百姓没人相信他会和爆炸案有关。一个喇嘛斩钉截铁对我说:“就是把我拉去枪毙,也不相信他会搞爆炸!”
我当时虽怀疑当局,但也不会仅凭百姓说法就判定阿安扎西没作案,毕竟可能“知人知面不知心”。我之所以觉得应该做点什么,只是出于一个想法,需要给他在世人面前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并且允许人们对案情表示怀疑,进行追问和调查,而不是当时的官方做法,尚未审判,官媒《甘孜报》已经发布他制造了7起爆炸的报道,并指控他属于“达赖集团的秘密地下组织”。如果以黑箱方式把一个有崇高威望的宗教领袖判罪,即使他真有罪,当地群众也永远不会相信,且会世代流传成汉政府迫害藏人的又一个历史故事。
我利用在美国之音撰写的专栏文章,把阿安扎西因爆炸罪被捕的消息公布出去,希望通过外界关注促使当局慎重处理。那时的中国政府还不像今天这样不可一世,比较在意国际影响,几年后将要在北京举行的奥运会,以及和达赖喇嘛的代表正在进行的接触对话,都应该是让其慎重考虑的因素。
我的文章加上接受外媒采访,使阿安扎西案受到国际关注。不过期望促使当局慎重却未见效。2002年12月2日,阿安扎西被甘孜州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另一个被控在他指挥下具体执行爆炸的洛让邓珠,判决死刑立即执行。
阿安扎西提出上诉,依法将由四川省高级法院进行二审——即终审。这是最后的机会。我起草了一份“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建议书”, 发给友人寻求联署。
建议书提出,当地群众和海外各界质疑案件,主要是因为审判过程不透明,无法听到当事人自我辩护的声音,也不能对案情进行追问和独立调查。这个案件的宗教因素和民族因素,使之可能埋下导致民族冲突的隐患,也为中央政府与达赖喇嘛进行的对话增添干扰。因此保证上诉审理的透明、公正至关重要,是消除对此案的猜疑、避免伤及汉藏关系的关口,为此建议在上诉审理过程中采取三项措施:一是由联署者聘请四川省以外的律师为二人辩护;二是允许国内外媒体采访案件的上诉审理过程及相关人员;三是邀请海外藏人代表到场观察上诉审理。
建议书认为,如果甘孜州警方的确掌握犯罪的确凿证据,甘孜州法院的判决的确公平无误,采纳上述措施对国家、汉藏民族和中国司法系统的信誉都有百利而无一害,各方面也会对案件的最终判决口服心服。
建议书在最短时间得到24位各界人士联署,其中大部分是汉人。我把署名的建议书分别寄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法院和四川省高级法院后,始终未得到任何回音。这种结果并不出人意料,虽然中国的权力机关总是冠以“人民”二字,却对人民从来不屑一顾。倒是在互联网上,建议书几天内便得到一百多个来自国内外的签名支持,有学者、编辑、记者、作家、教师、律师,也有医生、设计师、学生、佛教居士等。那次签名改变了以往网络签名多为化名的状况,要求用真实姓名,成为以后民间网络签名的主要方式。
虽然向人大和法院上书未有回应,但我们还是要尽自己努力去做。在所提三点建议中,允许媒体采访和邀请海外藏人观察非我们能定,能做的只有第一点——为阿安扎西聘请四川省以外的律师。
(二)
我们请到了被海外媒体称为“中国第一大律师”的张思之先生。张思之曾做过法官;任过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创办了《中国律师》杂志并任主编;在其律师生涯中,做过李作鹏“反革命案”、王军涛“颠覆、煽动案”、鲍彤“泄密、煽动案”、魏京生“阴谋颠覆政府案”、高瑜“泄密案”的辩护律师。在很多人眼中,当时七十五岁的张思之代表中国法律界的良心。
最初进展还算顺利。唯色与阿安扎西在甘孜州的亲属联络,由阿安扎西的叔叔出面签署了给张思之律师的委托书。负责二审的四川省高级法院合议庭法官态度友好,行动配合,双方就律师到成都阅卷、到康定会见阿安扎西等进行安排,法官主动提出由法院给找会当地方言的藏语翻译等。张思之律师慷慨仗义,免费辩护,所需办案经费是由签署建议书的友人自发捐助。我们当时感到鼓舞,中国的法治似乎真有进步。有些朋友甚至认为阿安扎西也许真搞了爆炸,否则法院怎能如此信心十足,顺利接受张律师介入?我的态度是,即使阿安扎西最终被证实有罪,为他聘请律师也可达到两个目的,一是向世人证明审判是公正的;二是让藏人知道汉人也关注他们的命运。
但是就在一切就绪,张律师马上要出发去成都办案前,四川省高法突然变卦,急促来电声称阿安扎西已自行委托了两个甘孜州的本地律师,在时间上先于亲属委托,且本人委托优先于亲属委托,因此不能接受张思之律师参与案件。那位法官前一天还积极配合,此时闪烁其辞,说法漏洞百出,连他自己都尴尬。可以相信这非法官本意,否则他前面没必要那样配合,肯定背后有更大的力量插手。虽然法官说的理由等于自打嘴巴,但即使我们不信,却突破不了一个黑洞——除了当局,谁都无法见到阿安扎西,因此到底怎么回事,由当局任意编造。
事后知道,就在法官拒绝张思之律师前,警察已经去了阿安扎西的叔叔家,调查他如何委托的北京律师,对他进行斥责威吓。很明显,四川省高法的变故并非单独行为。
这时,周围原本认为阿安扎西可能有罪的人都改变了看法。因为爆炸案若是真的,完全没必要把张律师强行换成本地律师。以往张律师参与的诸多案件比这敏感度还高,也没被拒绝。那是因为以往案件的所谓“颠覆”、“煽动”、“泄密”之类罪名,都如橡皮筋一样可长可短,当局不怕律师辩护。然而爆炸案却没有混淆黑白的含混地带,要么有爆炸,要么就没有。若是栽赃假造,一旦有不受他们左右的律师介入,立刻就会拆穿,没有任何狡辩余地,假案如何策划也会暴露于光天化日,因此无论如何不能允许。
打开案件黑箱的唯一可能是律师,前提是律师必须秉持公正,而非甘当摆设。当甘孜州早已对阿安扎西定罪,生活和执业都在甘孜州的本地律师怎么可能反对甘孜州当局的定论呢?从这一点,更换律师完全可以断定背后必有黑幕。
所谓冤案和错案,办案者至少还相信案子是真的,阿安扎西这个案子却是人为制造的假案。扩展看背景,阿安扎西与甘孜州当局的纠葛由来已久,当局担心民众对阿安扎西的拥戴会威胁权力。1997年,当地政府发文件——不允许阿安扎西以活佛身份活动;禁止他参与其他寺庙的活动和兴建寺庙;并且废除他指认的活佛。但是当局禁令对民众不起作用,阿安扎西的威望反倒更高。1998年,借口发现西藏独立的传单,当地警方审查阿安扎西身边僧人。感受威胁的阿安扎西出走躲藏。当地百姓上万人联名按手印上书政府,为他担保。当局担心引发事端,许诺不对阿安扎西进行“处理”。但是暗中继续动作。2000年甘孜州国家安全局指控阿安扎西煽动百姓阻挡国营林业局砍伐森林,逼他签字按手印承认罪行。他担心被捕,再次出走躲藏。当地百姓又一次请愿,各村村长和支书组成的代表团带着四万多藏人百姓的联名信,分头去省城和北京上访,要求保证阿安扎西安全。当地政府不得不再次退让。当阿安扎西重返寺院时,数万百姓自发夹道迎接,哭成一片。当局几次搞不定阿安扎西,丢尽脸面,这构成了对政府的蔑视和挑战,也构成了对相关官员的羞辱,因此势必置其于死地而后快。
美国911事件后,反恐一时成全球风潮,中国也在民族问题上开始利用反恐。那段时间当局摧毁了甘孜州色达五明佛学院几千间僧舍,赶走数千僧尼,导致社会动荡,矛盾丛生,甘孜州境内发生数起无法破案的爆炸。当地官员面临政绩压力,急于找到替罪羊。指控阿安扎西搞系列爆炸,既能一举“告破”积压的案件,又能将阿安扎西落罪。借全球反恐态势,以爆炸罪名可以强势压制百姓,也能躲避国际指责。以上逻辑虽是我的推演,没有证据,但只要当局做的是假案,这种逻辑就能成立。
当地百姓不相信阿安扎西会搞爆炸,除了慈悲僧侣不会做那种事,还出自常识的推理。比如,当局说2002年4月3日成都天府广场的爆炸是阿安扎西指挥洛让邓珠所为,但是从洛让邓珠被抓到逮捕阿安扎西,相隔好几天他为何不跑?当地百姓一定能保护他不让警察找到,如同他前两次出走那样。有说法是他知道警方监控,跑不掉,那就无法解释他为何还要在监控下作案?我在2001年拜访他时,他解释之所以离开寺庙住到县城,就是要把自己放在当局眼下让当局放心。他十分清楚当局时刻抓他把柄,平时门都不出,怎么会去搞爆炸?
如果案子是假的,可以设想四川省高法前面与律师的配合,是因为法院只看案卷,案卷可以被做得很周密,不让法院看出有假。对法院而言,证据确凿的爆炸案很简单,谁来辩护也一样,因此可以很大方地接待任何律师。待到法院开始安排律师会见阿安扎西及翻译,需要与关押阿安扎西的甘孜州协调时,制造假案的人才知道张律师介入。他们原本根本想不到阿安扎西的牧民亲属知道找律师,更不要说找来北京的大律师,未做防范。而外来律师一旦与阿安扎西见面会揭穿构陷,于是他们一方面气急败坏地派警察威吓阿安扎西亲属,一方面紧急运作,要求四川省高法不得让张律师介入。
必是有更大的权力发令,才会让四川省高法自打嘴巴也得执行。法院能找到的唯一理由就是阿安扎西自己委托了律师。没有什么比这个动作更能说明有鬼。虽然有明显破绽,但是外人既然见不到阿安扎西,也无法戳穿。我们为张律师做的办案安排,如机票、接待、越野车,我和唯色还准备亲往陪同,都随之作废。除了干着急,什么力量也使不上。
后面的动作明显是加快进行。2003年1月23日,四川省高法终审裁决维持原判,3天后洛让邓珠被执行死刑。对阿安扎西的治罪,证据全部来自洛让邓珠。没有洛让邓珠,所有证据都不成立。阿安扎西平时对洛让邓珠多有帮助,至于洛让邓珠为何曾经指认阿安扎西策划了爆炸,一直是个谜。洛让邓珠在后来推翻了前面口供,至死也不承认阿安扎西与爆炸有关。但法院并没有对此追究,洛让邓珠被仓促执行死刑,普遍认为是构陷者的杀人灭口,以免他的翻供带来麻烦。
(三)
这个假案到底是谁做的?把各种因素联系在一起,一个核心——周永康便会浮现出来。
阿安扎西案件的立案和审判过程,正值周永康任中共四川省委书记,即四川的最高主政者。那时是他从地方进入中央的仕途当口。请注意几个时间点的衔接——2002年11月15日周永康升任中共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12月2日阿安扎西案宣判,12月5日周永康正式离开四川,12月9日周上任公安部长。
关于周永康在四川主政期间如何镇压藏人,瑞典华人政论家茉莉在当时就有过论述。我只谈周永康和阿安扎西案的关系。警察系统如同军队,非常讲究资历和专业。干了大半辈子石油的周永康空降公安部长,至少从专业上一定被老公安看不起。这一点周永康心里明白。在他到公安部的当天对局级负责人的讲话中,可以看出他的忐忑:“从小我就对公安民警怀有深深的敬意,没想到今天成为了其中的一员,我既感到光荣,也感到压力很大。我是公安战线上的一名新兵,公安工作对我来说是一个新的领域,我深感责任重大。我一定向同志们好好学习……我也热切地希望得到在座的全体老同志、全国的老公安同志的支持和帮助。”
周离开四川到公安部上任之际宣判阿安扎西案,某种意义上可以理解为是他这个“新兵”的一块垫脚石,让他在警察叔叔面前不那么白丁一块。在他的领导下破获过一个具有现代反恐特征的系列爆炸案,能给他长脸,为他增加心理上的自信。
我并非说假案是周本人制造的。他开始也许真不知实情。策划者不会把造假向上汇报,而会把假的说成真的,让周认为真是值得拿出炫耀的政绩,才会在上任公安部长前对案子坐实并公布。转折点很可能就在制造假案者阻止张律师介入二审之时。那已经不是甘孜州或单独的警察部门能做到。案子到了四川省高法,让高法出尔反尔,执法枉法,只有比高法还高、且正管高法的权力才能做到。周永康正好就在那个位置。
国际舆论当时已经关注这个案件,也有把周永康与案件相联系的说法,周不可能不知道,也不可能不在意。即使他开始不知道是假案,以他对官场权谋的了解,也能很快明白真相。但是他不会承认受骗。也不会追查骗局,他甚至可以不做任何表示,身边心腹自会领悟,帮他安排好一切。到那一步,周已和阿安扎西案绑到了一起。一个刚上任的公安部长,生平经手的唯一大案是假案,打击无疑是致命的,将让周部长在那些老公安面前何以自处?舆论口水也会将他淹没。周因此死活要把假案做成真案,为此不惜充当假案制造者的保护伞,且把一切可能暴露真相的痕迹抹掉——最稳妥的就是杀掉洛让邓珠,形成死无对证。本来二审加死刑复核,往往需耗时半年到一年,尤其是遇到国际舆论批评的案件,拖延是常用方式。而阿安扎西案却反其道行之,一审后仅一个多月就结束二审并执行洛让邓珠死刑。这个节奏充分看出其中的求快意图。除了杀人灭口,也是周上任警察首脑的杀人立威,显示不在乎国际舆论的强硬。此一风格今天越来越多被中共那些缺少权威而内心自卑的官员所采用。
对藏人百姓的质疑和不满,当局则全力打压。一位叫达提的当地村民会说汉话,曾帮我们作为与阿安扎西亲属沟通的中间人,结果被甘孜州当局判了5年刑。记得那时和达提突然联络不上,直到一封从印度发来的电子邮件(发件人自我介绍是阿安扎西的弟子,在印度修行)告知达提被捕。这使我极为愤慨,阿安扎西至少还有一个爆炸罪名,达提仅仅因为充当翻译就被判刑,哪还有法律可言?唯色给达提家多次拨打电话,那边却拒绝对话,后来干脆不接电话。可以理解,达提当初敢于帮忙,是认为有北京的律师、作家、学者帮忙,能打破州县当权者的一手遮天。结果不但阿安扎西的结局未改,连达提自己都进了监狱,家人怎么还敢再指望我们呢?
其后周永康步步高升,从政治局委员变成常委,从警察首脑变成掌管全国公检法的政法沙皇。法律似乎成了他家的。在这种情况下,对中国政治稍有了解的人都会清楚,只要周还在台上,阿安扎西的命运无论如何不可能改变,一切努力都无用。
(四)
我和唯色一直没有中断对阿安扎西的关注。我甚至觉得自己人生的一部分跟他的命运连为了一体。对他的歉疚则是随时间增长。我所能做的和他望穿牢房铁窗所期待的相差太远。他在狱中一直锲而不舍地要求伸冤平反,每次见到亲属都让他们为他奔走努力。毫无门路的亲属和乡亲只能不断联系唯色,希望我们相助。而我们能做的,只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更多是为自己的心寻求交待,甚至有时只是为了让乡亲们知道我们还在努力。
张思之律师告知,要想提出重审案件,前提是拿到判决书。如果连判刑依据是什么都不知道,怎么提出异议?荒谬之处就在于,这本来丝毫不该成为问题,恰恰是一直无法解决的难题。无论亲属怎么要求,当局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始终不给判决书。为了搞到判决书,我还要求派人去深山里的洛让邓珠家里找。洛让邓珠与阿安扎西同案,判决书应是同一份。人被枪毙了,总会有个判决书给家人吧。可最终证实,原本说洛让邓珠家可能有的判决书只是一份逮捕通知书。因为他家无人认得汉字,以为那就是判决书。每当母亲想念死去的儿子,就拿出那张纸看着哭。
只能要求阿安扎西的亲属无论如何去找有关部门要到判决书。中共高层换届逐步临近,到时没有判决书也无法努力。亲属和乡亲明白这一点后全力以赴,经过反复争取和等待,直到2009年年底,阿安扎西入狱七年后,才拿到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2002)川刑终字第1128号”。
终于看到判决书后,仅凭其中一句“阿安扎西对原判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没有提出异议”,所有亲属就认定是不公正的。因为无论是亲属当年在法庭上听阿安扎西亲口所说,还是后来去狱中探望时阿安扎西反复表达,从来都说他跟爆炸毫无关系。至少在这一点上,四川省高法明显编造了谎言。
我为阿安扎西亲属起草了要求四川省高法重审阿安扎西案的申请书。亲属们为阿安扎西伸冤迫切,对我们抱有很高期待。而我们能扮演的角色颇为微妙,一方面是我们心之所愿,责任所在,必须尽力,另一方面又要尽可能回避。以我和唯色在当局眼中的敏感,与阿安扎西亲属和乡亲的接触随时会被扣上操纵煽动之名,那样不但无益,而且有害,因此我们一直要求除了跟法律有关的,其他任何活动一个字不要跟我们说,与我们的直接联络也尽量避免。我们能做的只限于阿安扎西希望的法律途径,而目前仅有的法律途径就是争取案件重审。首先的关键又是找到合适的律师,并让律师能够依法介入。
张思之律师与此案的历史渊源使他是不二人选。自2002年被刻意阻止为阿安扎西辩护后,张老一直关注阿安扎西的状况,在超过八十的高龄又一次接受委托,承担阿安扎西案的重新审理。张老智慧依旧,思维敏捷,只是精力和体力难免随年龄衰减。我和唯色原期望有律师后我们抽身,以免当局抓把柄,实际并不可能,仅一个语言障碍就离不开靠唯色的翻译,还因为很多情况不是单纯法律问题,需要双方都信任的人充当沟通中介。
这种沟通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一是要接受以往教训,不能让当局对律师的介入提前阻止;二是无论向亲属了解情况,还是商量计划,都不能让当局知道具体内容;三是我们日常的所有通讯都被当局监控,只能用其他方式。联系经常要这样进行,亲属那边需要通话时打过来,我们不接,用事先准备的未被监控号码打回去。先是唯色用藏话交流,向我转述,再把我们讨论的结果转述给对方。需要和律师交流的问题,只能见律师面谈。张老不会使用网络,唯一通讯工具是家里的固定电话,那当然百分之百被监听。所以每次面谈需要乘车几十公里,从郊区进城到他家,回来后再把结果告诉亲属。即便是在我们自己家,我和唯色说这些事时,因为担心窃听也要到外面去说。
(五)
2012年,中共十八大换届,周永康退位。那是我们一直等待的转机,期望由此能切实而有望地推进案件重审,至少不会再有周永康的阻力。我们邀请了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的夏霖律师加盟。夏霖是刑事辩护专家,参与过全国知名的小贩崔英杰杀城管案和修脚女邓玉娇杀官员案的辩护。他年轻,专业水平高,沟通能力强,与张老又有很好的私人关系。他可以弥补张老行动不便和通讯技术方面的不足。他很快亲自去四川和阿安扎西亲属见面,找到了合适的翻译,逐步建立起律师与当事人直接进行沟通的管道,不必再事事通过我们。
夏霖律师办案是尽量在法律框架内,尽量按专业方式。他相信足够熟悉法律,善于利用法律,盯住程序,就能取得进展。对于阿安扎西案件,他表示只要能看得到案卷,真有作假成分一定可以从案卷中找出破绽。那时就有充分理由要求重审案件,四川省高法若拒绝,向全国最高法院申诉就顺理成章。而只要程序被启动,律师的作用即可发挥,任何对程序的妨碍也可曝光在公众面前。法律机器转起来,就得转出个结果。
然而怎么才能看到案卷呢?夏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在四川司法界有众多校友。他先是想通过私人关系。其他案子没有问题,但是阿安扎西案即使过了十几年仍是特殊敏感,再好关系也没人敢做,而是要求夏霖至少先成为阿安扎西本人委托的正式律师,仅有亲属委托不行,必须是阿安扎西本人委托,才能名正言顺要求阅卷。
走了十几年,又转回到最开始的那一关——如何让阿安扎西委托真正帮他的律师?那本该是最简单的,在任何法治国家,当事人第一要求就是见自己的律师,而在中国,张思之律师、夏霖律师、唯色和我加在一起,对这个大如山的难题也往往一筹莫展。
我们用了近一年的时间安排。首先只有阿安扎西亲属有见他本人的机会。他被监禁十三年中,亲属一共被允许探监六次。我们一方面让亲属积极要求探视;一方面把一切准备好——写好委托书;教给他们如何让阿安扎西正确签名;设想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包括狱方阻止,或委托书被扣;每种情况该如何应对;我甚至考虑过让亲属携带记录设备,把现场情况录下来作为司法交涉的证据,那又需要购买设备,培训使用等……这些说起来几句话,进入实际操作,每个细节都相当耗神。
我跟夏霖律师不一致的地方,在于他总是对法律抱有期待和信任。这也难怪,律师不信法律就别干了。律师似乎都有一份从容,可能因为看惯了法律进程的缓慢和案件波折的拖延。时间对于法律不算什么,而我总是想到狱中人的度日如年。阿安扎西把所有的期望寄托给法律,最终会实现吗?还是再次证明是虚幻?
亲属终于等到了探监机会。2013年11月6日,阿安扎西的姑姑和妹妹带着准备好的委托书见到阿安扎西。然而一年多的准备未得到任何结果。委托书根本递不到阿安扎西手中。一切都在狱方控制之下。对阿安扎西的据理力争,狱方说法是那份委托书内容有错——写的是委托张思之、夏霖做“辩护律师”, 但阿安扎西既然要做的是无罪辩护,就应该委托“代理无罪辩护律师”。这在我们看来荒谬的理由(中国律师界的泰斗张思之和专业精深的夏霖难道连委托书都要狱吏指错?),却能欺骗被隔绝人世十几年的阿安扎西。他接受了狱方解释,写信要求亲属“将原来写错了的‘辩护律师’改为‘代理无罪辩护律师’”。他以为就是改几个字的事,信中嘱托“你们要尽快办理此事。这件事是我十一年多来所等待的,切记!切记!”
怎可能“尽快”呢?从那以后,无论亲属一次次要求,再也不被批准探视。如果不是阿安扎西去世,我相信他与亲属将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被隔绝更久。不仅是一种惩罚,也是一种防范——无论如何不让阿安扎西有机会签署委托书,以确保外来律师无法介入,保持假案的黑箱不被打破。
照理说,时至2013年底,周永康已完全失势,正在被当做罪犯进行调查,而后开除党籍、逮捕,颇有讽刺意味地被判与阿安扎西同样的无期徒刑(死刑缓刑期结束后阿安扎西被改判无期徒刑)。我从未指望中共新一届当权者会奉行自由民主,但仍然希望他们能比以往明智,哪怕只从有利统治的角度,也需调整原本政策。其实只需平反一个出自周永康之手的冤假错案,都会让藏人产生希望,改善紧张的民族关系。然而任何调整都没有,也未发生任何变化——如果不说是变得更坏的话。
逐渐,阿安扎西的亲属和乡亲不再找我们。不知他们是否出于失望,同时对我们一直试图走的法律途径失去信任。他们甚至可能产生不满,当阿安扎西死在监狱时,两位律师既未露面,也不与他们联络。即使阿安扎西没能签署律师委托书,他的亲属却都给张思之律师和夏霖律师签署过委托,怎么会再不过问了呢?
他们不知道的是,87岁的张思之律师在2014年承担了为揭露中共意识形态管控入狱的高瑜辩护,随之又承担为悼念天安门屠杀被抓的浦志强辩护,那两个全球瞩目的人权案导致他劳累成疾,他在2014年9月25日突然中风,失去行动和语言能力,至今尚未恢复,自此英雄不再。而2014年香港发生要求真普选的市民运动,出于惧怕国内民主运动与之呼应,中国当局抓捕了大批活动人士。夏霖律师承担了为其中的郭玉闪辩护,却在2014年11月8日深夜,数十名警察闯入他家搜捕,至今他仍在被关押。
夏霖为之辩护的郭玉闪是2003年在我们呼吁公正审理阿安扎西案建议书的签名者之一。他那时是北京大学的硕士生,十几年来成长为卓越的NGO领导者和青年领袖。现在再看当年建议书上的签署名单,首批建议人中的刘晓波被判11年徒刑,师涛被判10年徒刑,浦志强目前在狱中,张祖桦被软禁,廖亦武、余杰被迫害后流亡国外,萧翰被停止授课,徐晓、冉云飞也曾分别入狱,王怡掌管的家庭教会成为当局打压重点;后来的签署人中,除郭玉闪在狱中,杜导斌数年服刑,赵达功被抓数次,李剑虹曾不让回国,卢跃刚被停止工作……律师中落难的不止一个夏霖,就在阿安扎西死讯传出的两天前那个“黑色星期五”,上百位中国维权律师在全国各地被抓和被传唤,至今对维权律师的镇压还在继续……
2015年7月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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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31日 星期五
丹增德勒求“法”记
记录会成为一座“空中的坟墓”
唯色
境内康区寺院供奉丹增德勒仁波切法像。 |
记录会成为一座“空中的坟墓”
文/唯色
这人世上,可能再也没有将死者的骨灰从其亲属手中夺走,声称要把骨灰倒入滔滔奔流的河水中,更罪恶。何况,这是一位蒙冤被囚十三载并在狱中突然身亡的佛教高僧的骨灰!
据外媒报道,7月16日夜,当局官员在持枪军警簇拥下,要求携带丹增德勒仁波切骨灰返回康区的四位藏人交出骨灰。而这四位藏人是两位高僧、两位丹增德勒仁波切的亲属,他们从当日早晨获准留在仁波切的遗体被狱方强行火化的现场,就与外界失去联系,直到第二天,即17日很晚才有消息传出。但却是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丹增德勒仁波切的骨灰被抢走了。
有关仁波切的死讯是突然由狱方通知给亲属的,那是7月12日深夜。而他的亲属为探监已在成都苦候十日。受到极大震惊的亲属自然要将噩耗告诉苦苦期盼仁波切的僧俗信众。这是必须要告诉的,亲人去世,家人岂可不知?何况是自己的上师圆寂,虔诚的信众有知情权。
7月13日,在丹增德勒仁波切的家乡与寺院,悲痛的信众们要求当局交代上师的死因。但是军警开了枪,至少二十多人受伤,住进了成都等地的医院。
今年4月7日,为丹增德勒仁波切蒙冤入狱十三周年。我在纪念文章中写道:“以‘爆炸案和颠覆国家罪’为名,由时任公安部部长的周永康裁定,被中共当局先判死缓后改无期徒刑的丹增德勒仁波切,是进入21世纪之后,国际上最知名并受关注的西藏政治犯。”这几日来,美国、英国、加拿大等政府,欧盟等国际组织,纷纷谴责中国当局的行为。路透社、美联社、BBC、纽约时报等著名媒体,也给予持续报道。
而在四川省,这个一手迫害丹增德勒仁波切的渊薮之地,是如何对待仁波切的亲属提出的归还遗体,按照西藏传统葬俗来处置后事等等正常要求的呢?依照中国政府的《监狱法》、今年新出台的《监狱罪犯死亡处理规定》,其相关规定如“死亡罪犯系少数民族的,尸体处理应当尊重其民族习惯,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乃白纸黑字,有据可凭。
然而,事件真相是如此令人发指,无法令人相信这是表示要“依法治国”的政权所为。
丹增德勒仁波切的遗体于去世三天后被强行火化;而火化并非在殡仪馆进行,却是在关押仁波切多年的秘密监狱进行,并有数百名全副武装的军警在现场。仁波切的妹妹向狱方递交了申请书,要求将仁波切的遗体带回家,要求在对仁波切的死因做出明确答复前延期火化,一概不被理会;只允许见了仁波切的遗体,却发现嘴和指甲都发黑。将遗体匆忙火化后,当局先是承诺将骨灰交给留在火化现场的四位藏人,而四位藏人带着骨灰在警察跟随下返程的当晚,却被以国家名义的官员抢夺,声称会倒入附近河水。这种行为,与汉人文化中最不齿的挖祖坟、捣毁遗骸的行为又有什么区别?!
境内藏人在集会上迎请尊者达赖喇嘛 和丹增德勒仁波切法像 |
貌似无所不能的作恶者,不允许丹增德勒仁波切的存在,以为将他囚禁,死亡,烧成了灰烬,连灰烬也随波逐流而去,成千上万的藏人就会忘记他,这实在是唯物主义者的一厢情愿。记录会成为一座“空中的坟墓”。只要文字在,影像在,实际上是人心在,人性在,就会比作恶者更长久,而作恶者终会有覆灭之日。
2015年7月21日
(本文为自由亚洲特约评论,相关内容由自由亚洲电台藏语专题节目广播,转载请注明。)
2015年7月26日 星期日
无神论中共和无信仰的中国人妄言“转世”
作者: 桑杰嘉 |
【 民主中国首发 】 时间: 7/26/2015
7月9日,一万多名流亡藏人聚集纽约为达赖喇嘛尊者八十大寿祝寿的特殊日子,十来个被中共当局雇佣的海外华人在祝寿场地不远处拉横幅示威要求“达赖喇嘛转世,必须有中国中央政府认定”,这真是对藏人的侮辱、对达赖喇嘛和西藏佛教徒的极大不敬。中共官方公开宣称要插手达赖喇嘛转世灵童,并且雇佣海外华人上街拉横幅、喊口号,露骨地干涉达赖喇嘛转世这一藏传佛教的内部事务,这又是习近平政府“群众路线”运动在美国的杰作之一。达赖喇嘛早在1969年就表示“转世制度延续与否,应由广大信众决定。”2011年9月24日,达赖喇嘛首次公开发表了《关于转世的公开声明》,该《声明》是最具权威性的有关达赖喇嘛转世的文件,因为由西藏佛教四大传承以及本教领袖在第十一届宗教大会上进行深入讨论通过,并由达赖喇嘛亲自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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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网友丹增桑波先生在脸书上贴的一张照片,照片解说:在7月9日达赖喇嘛访问美国纽约时拍摄。
从网上看到一张照片:十来个中国人站在路边手持长条横幅示威,横幅上面用中文写着:“达赖喇嘛转世,必须有中国中央政府认定”几个红色大字,下面有英文翻译。有一位女人手持“请全球藏***现中国梦”字样的标语,另外还有一位女人手持“藏传佛教的***达赖喇***在中国藏区”字样的标语。
笔者惊奇之余,向丹增桑波了解更多有关这张照片的信息,不久丹增桑波先生发给我的第二张照片。在同一地点几个中国人打的横幅上用蓝色中文字写着:“转世”不可任性,要遵从历史事实。”下面有英文翻译。红色中文字横幅写着:“达赖喇嘛转世在中国的藏区藏传佛教**”。丹增桑波说是他朋友在7月9日在纽约贾维茨中心拍的。
7月9日,一万多亡藏人集聚纽约为达赖喇嘛尊者八十大寿祝寿的特殊日子,十来个中国人在祝寿场地不远处拉横幅示威要求“达赖喇嘛转世,必须有中国中央政府认定”真是对藏人的侮辱、对达赖喇嘛和西藏佛教徒极大不敬。
中共官方公开宣称要插手达赖喇嘛转世灵童,而且,开始“雇用”(媒体多次揭露,国外中国人的抗议是由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发钱雇用的)中国人上街拉横幅、喊口号“宣誓”“达赖喇嘛转世,必须有中国中央政府认定”。这又是习近平政府“群众路线”运动在美国的杰作之一。
最近几年,中共对达赖喇嘛的转世灵童问题公开发表言论,表示要赤裸裸地插手达赖喇嘛转世灵童问题。其实,中共为了插手、干涉西藏佛教转世灵童事务进行很多年的策划,最终在2007年由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布所谓的5号令既《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从2007年9月1日生效。事实上在更早时期对班禅喇嘛的转世灵童问题中共已经粗暴干涉,最后非法自立班禅喇嘛灵童,而西藏最高政教领袖达赖喇嘛认定的灵童当时成为世界上最小的政治犯与家人一起失踪至今。
中共颁布所谓的《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之后,遭到藏人一直反对,而且,世界各大宗教领袖认为无神论共产党干涉宗教转世事宜实在是很滑稽。特别是流亡政府和各宗教领袖们立即发表了《藏传佛教四大教派和本教之宗教领袖暨西藏流亡政府宗教与文化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宗教事务局所谓《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的声明》强烈谴责中共“虽然该文十四条内容前后矛盾、逻辑混乱,是一个毫无道理、缺乏依据的文件,但鉴于该文件将会成为残酷压迫西藏人民、罗致莫须有罪名的工具和曲解历史的依据,因而有必要进行分析批驳,并表明不予承认的立。”(注1)
声明强调“虽然中国政府发布上述第五号令的目的至为明显,是为了践踏西藏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破坏藏传佛教活佛传承的继位方式;但该文件却恬不知耻地宣称『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尊重藏传佛教活佛传承继位的方式』”(注2)
声明还强调了中共《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是在破坏西藏佛教传统:“显而易见,中国政府颁布活佛转世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削弱和矮化藏传佛教,并通过当局任命的所谓转世活佛实现对西藏民族的统治。我们坚信,所有这些险恶企图都是绝对不会实现的——对目前中国政府已经任命的所谓活佛,西藏人民的态度和立场就是最好的证明。”(注3)
声明最后也呼吁:“境内藏人,包括在自治区、自治州或自治县任职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和一般僧俗人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关于『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依法向相关部门要求停止实施完全不适合西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以使藏传佛教得到健康顺利的发展。”(注4)
与班禅喇嘛不同的是达赖喇嘛不在中共控制中,因此,中共一方面开足宣传机器玷污达赖喇嘛,一方面,为了控制下一世达赖喇嘛开展舆论战。
达赖喇嘛早在1969年就表示“转世制度延续与否,应有广大信众决定。”之后,达赖喇嘛尊者也在媒体采访时多次表示也许他是最后的达赖喇嘛。这对西藏问题上坚持“拖延政策”的中共官员来说是当头一棒,(他们认为达赖喇嘛圆寂之后西藏问题就会自然消失。)所以,他们策划如何控制下一世达赖喇嘛灵童,2007年颁布的所谓《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就是中共多年策划的“成果”。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达赖喇嘛领导的西藏流亡政府和中共政府之间开始接触,当时由于国际格局的新变化,中共担心苏联支持西藏流亡政府,以及中共为了解决台湾、香港问题等的考虑,希望争取达赖喇嘛以及流亡藏人回国来安抚香港和台湾,中共高层开始主动要求接触流亡藏人。西藏流亡政府积极回应派代表与中共高层接触,并成功派遣代表团访问西藏等,双方的接触在断断续续地进行着。
1986年12月29日,流亡后与中共的接触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前西藏流亡政府安全部噶伦(部长)、达赖喇嘛尊者姐夫达拉.朋措扎西和一助理以私人身份前往中国接触中共高层官员巩固双方的接触渠道。 在这次访问期间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习仲勋和中共统战部二局(民族与宗教)副局长李佐民都在谈话中提到了达赖喇嘛的年龄、灵童问题。达拉.朋措扎西和李佐民举行很长时间的交谈。在1987年1月7日的谈话中李佐民说:“达赖喇嘛今年52岁了,年纪不小,——人生是不确定的,如果达赖喇嘛圆寂了,也许你们在印度请一个十四世达赖喇嘛的灵童, 也许我们在西藏寻找一个灵童,说不定会出现两个灵童。”(注5)当达拉.朋措扎西以达赖喇嘛之前公开声明“达赖喇嘛转世制度延续与否,应有广大信众决定。”回复时,中共中央统战部的任荣(音译)说:“中央决定就喇嘛灵童实施一新的政策,现阶段西藏人民需要,因为,藏人社会没有喇嘛不行。——但是,喇嘛的灵童要在国内寻找和确认,如果灵童在国外寻找中央不会承认,你们在国外确认的灵童到国内我们只能以普通人对待,无法确认为喇嘛。总之,我们真在研究有关寻访、确认灵童的方法。”(注6)
另外,1987年2月1日下午五时,达拉.朋措扎西与当时的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习仲勋在中央统战部会谈,在这次会谈中习仲勋再次提到达赖喇嘛的年纪。他说:“达赖喇嘛今年已经52岁了,长期居留他乡异国会遭到欺负和歧视的——”等等。(注8)
很明显中共从那时开始一方面在争取达赖喇嘛等流亡藏人回归,另一方面策划如何控制达赖喇嘛转世灵童,2007年颁布的5号令《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是中共最终的“研究”成果。
中共颁布所谓的《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之后,西藏流亡政府、西藏各佛教传承领袖一致提出抗议和否定,并谴责中共作为无神论者根本没有权力插手西藏佛教转世事务。也有学者认为这是:“折射出这个“中央政府”的心病,对西藏问题,表面上,它操控一切,但心中却不踏实,随时会心虚、心慌、心神不定,担心西藏未来的不确定走向。”而且,批评:“其一,中共奉行无神论,竟要强行介入信神的宗教事务,由无神论者为有神论者指定他们的精神领袖,实属荒唐,徒留笑柄。——”“其二,中共总是污蔑达赖喇嘛和西藏人民“愚昧”、“落后”、“企图复辟农奴制”,吹嘘中共自己的“先进性”、“与时俱进”,然而,当达赖喇嘛提出结束转世制度之可能性的时候,中共当局却暴跳起来,力挺“旧制度”,固守“祖宗之法不可变”,厚黑成性而不顾廉耻的中南海,竟公然把自己定性为“旧制度”的维护者。”(注9)
2011年9月24日,达赖喇嘛首次公开发表了《关于转世的公开声明》,共分十部分,其中包括:前后世 、如何投生 、“朱古”词义、转世认证 、西藏的转世认证制度、转世认证方法 、未终朱古 、金瓶掣签 、一厢情愿的图谋 、下一世达赖喇嘛的转世等。(注10)
该《声明》是最具权威性的有关达赖喇嘛转世的文件,因为由西藏佛教四大传承以及本教领袖在第十一届宗教大会上进行深入讨通过,并由达赖喇嘛发表。
达赖喇嘛在《声明》中明确指出由于转世制度缺乏明确的指导方针,政治势力或既得利益者,会滥用转世制度谋取个人的政治利益,这种危险始终存在。“因此,为了避免出现对后世达赖喇嘛的猜疑和歪曲,在本人身心健康之际,有必要做出清晰、明了的说明。 ” (注11)
在《声明》中下一世达赖喇嘛的转世部分中就转世者本人的重要性指出:“正如我前面所提,「再次转世」皆由转世者本人的力量,或最终的业、福报、以及发愿等力量所形成。因此,转世何处?怎样转世?如何认证等,是转世者自己唯有的不共因缘,绝非由他人强制、压迫,或是为所欲为的情况下产生。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 (注12)
《声明》也明确指出无法接受政治干涉转世事务:“暂且不说转世观念,就连「前后世的存在」都蓄意否定的政治领导们,以权力干涉转世认证,尤其是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的转世,极为不妥。这种与自己政治理论背道而驰的虚伪恶行,实属无惭无愧,世人皆会有目共睹。若发生上述所言,所有藏族同胞,以及国际藏传佛教的信众团体也坚决不会承认和接受。” (注13)
《声明》最后就第十四世达赖喇嘛的转世灵童的寻访、确认等进行了明确的阐述,并明确申明否定任何政治权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领导人,因政治需要选出的灵童:“当我到了一世达赖喇嘛根敦珠巴的年龄时,我会咨询各宗派的大喇嘛,以及藏族民众和相关信众,检讨并决定是否延续达赖喇嘛的转世。如果达赖喇嘛的转世制度必须保留,并且需要认证第十五世达赖喇嘛灵童的时候,寻找转世之重任将由达赖喇嘛噶丹颇章基金会的董事会负责,由他们请示藏传佛教各宗派领袖,以及与历代达赖喇嘛如影随形般的护法众等,按照历史传统寻访、认证。还有,我也会留下相关的明确指导文字。除此之外,任何政治权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领导人,因政治需要,选出所谓达赖喇嘛转世灵童的时候,谁也不需认可和信仰其孩童。切记!” (注14)
自达赖喇嘛尊者发表《关于转世的公开声明》之后中共没有停止就转世问题攻击达赖喇嘛。“「14世达赖喇嘛一会儿说在境外转世,一会儿说不转世了,这都是不符合程序的。达赖的转世是有严格的程序的,也需要中央政府的制定,他的言论是对藏传佛教的亵渎。」”、(注15)“最近达赖喇嘛高调宣称他不再转世,不再转世不说,他还宣称达赖喇嘛世系要停止,实际这是一种双重背叛。” (注16)等等。
由于今年全球各地藏人、佛教徒和西藏的朋友们举行各种大型的庆祝达赖喇嘛尊者八十大寿,再次掀起了讨论有关达赖喇嘛转世灵童的问题。达赖喇嘛尊者对纽约时报说:“中国共产党假装自己比达赖喇嘛本人还懂转世制度,”、“中国共产党应该接受转世的观念,然后,他们应该确认毛主席和邓小平的转世。然后,他们才有权参与达赖喇嘛的转世问题。”。(注17)而笔者在文中提到的中国人在纽约举行示威的照片是7月9日北美藏人在贾维兹中心Javits Center 祝寿时场外拍下的照片。
习近平政府最近几年在中国轰轰烈烈地搞“群众路线”运动,如今把“群众路线”运动外销到美国,指示中国“群众”在纽约抗议达赖喇嘛。抗议的中国人说要“遵从历史”。问题是,有几个中国人认真读过西藏历史?更有几个中国人知道转世制度的历史背景?我想这些示威者也一问三不知!
如果有一丁点西藏佛教知识,就会知道西藏至德圣人再次转世是普度众生乘愿而来。更主要的是,高僧大德是否转世、如何转世、转世何方等等完全有他个人决定。
例如,名扬全球的佛教大师,西藏色达五明佛学院的如意宝晋美彭措法王圆寂前给众弟子留下遗嘱:“——虽然寻找转世灵童,已经成为当今的一种潮流,但你们不必去寻找转世灵童,也不必大动干戈地建筑灵塔,我将会另一种方式与你们在一起!”(注18)因此,如意宝晋美彭措法王2004年一月七日圆寂后,众弟子尊重法王遗嘱,没有寻找转世灵童。这样的例子在西藏佛教史上不可胜举。对上师圣人的转世问题,任何人、任何组织、哪怕是“崛起的强国”也没有权力指手画脚,更无法控制,更何况几个在自己的国家连屁都不敢放一个的中国人,跑到美国拉横幅对达赖喇嘛尊者的转世问题说三道四,岂不是笑话!
2015年7月20日
注释:
*照片中被挡住无法认读的部分。
1、西藏流亡政府官方中文杂志《西藏通讯》2007年七、八月号总第63期,第1页。
2、同上。
3、同上。
4、西藏流亡政府官方中文杂志《西藏通讯》2007年七、八月号总第63期,第2页。
5、《人生经历》第三册,第286页,作者西藏流亡政府前安全部噶伦(部长),达拉.朋措扎西。
6、《人生经历》第三册,第286页至第287页,作者西藏流亡政府前安全部噶伦(部长),达拉.朋措扎西。
7、《人生经历》第三册,第287页,作者西藏流亡政府前安全部噶伦(部长),达拉.朋措扎西。
8、《人生经历》第三册,第297页,作者西藏流亡政府前安全部噶伦(部长),达拉.朋措扎西。
9、陈破空:《达赖喇嘛转世与否,北京很在意》
10、西藏流亡政府官方中文杂志《西藏通讯》2011年九、十月号总第87期,第1页。
11、同上。
12、西藏流亡政府官方中文杂志《西藏通讯》2011年九、十月号总第87期,第4页。
13、同上。
14、同上。
15、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03/09/c_1114578054.htm
16、http://www.china.org.cn/chinese/2015-03/13/content_35041202.htm
17、《纽约时报》http://cn.nytimes.com/opinion/20150716/c16kristof/
18、《慧光集第十九集,晋美彭措法王教言荟萃》第4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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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6日 星期四
达赖喇嘛给中国领导人的建议
http://cn.nytimes.com/opinion/20150716/c16kristof/
纪思道 2015年7月16日
Will Oliver/European Pressphoto Agency
达赖喇嘛在80岁生日的前一周。
达赖喇嘛可能是唯一一位年过八旬骨子里却非常顽皮的宗教领袖。他给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提出了一个建议:你们为何不采用转世制度呢?
达赖喇嘛庆祝自己80岁寿辰的海外之旅处于收尾阶段时,我在他入住的一家曼哈顿酒店的房间里对他进行了采访。我们讨论了他去世后会发生什么事情。他是第14世达赖喇嘛,每一任都被看作是前任的转世。达赖喇嘛身故后,人们通常会开始寻找一个婴儿,使其成为下一任达赖喇嘛。但他曾表示,自己或许是最后一个转世的达赖喇嘛,或者下一任达赖喇嘛可能不在藏区,甚至可能是一名女孩。
- 查看大图Damon Winter/The New York Times纪思道
这种说法激怒了北京。北京政府决心要自行挑选下任达赖喇嘛(当作控制藏区的工具)。因此, 秉持无神论的中国共产党强调佛教转世必须继续下去,着实令人大吃一惊。
“中国共产党假装自己比达赖喇嘛本人还懂转世制度,”达赖喇嘛笑着说道。“中国共产党应该接受转世的观念,然后,他们应该确认毛主席和邓小平的转世。然后,他们才有权参与达赖喇嘛的转世问题。”
达赖喇嘛暗示,他会就是否应该由一位新的达赖喇嘛来继任的问题在藏人流亡人士中举行某种形式的公投,并向中国境内的藏人征求意见。他认为,这个问题大约会在他90岁寿辰的时候得到正式解决。
他表示,结束转世传统的一个原因在于,未来的达赖喇嘛可能会“不乖”,贬损这个职位。他最担心的问题似乎是,自己过世后,中国会选出自己青睐的新达赖喇嘛,而此人可能会充当傀儡,帮助汉人控制藏区,给他们在藏区的政策赋予合法性。
“很遗憾,已经有先例了,”他说。他指的是班禅喇嘛。班禅是藏传佛教第二重要的转世喇嘛。在第十世班禅喇嘛于1989年去世后,中国劫走了藏人选出的灵童,协助指定另一名儿童担任第十一世班禅喇嘛。没人知道真正的班禅喇嘛的遭遇。
我个人非常钦佩达赖喇嘛。他在2007年的时候勇敢地通过我的专栏向北京抛出了重要的橄榄枝——结果其他藏人批评他过于温和,中国则谴责他缺乏诚意,拒绝接受。但我告诉他,我也觉得他有时候太谨慎,几次错过了与北京和解的机会。比如在80年代,中国领导人胡耀邦和赵紫阳在西藏问题上寻求妥协的时候;十世班禅喇嘛故去之后;以及北京奥运会前夕。
达赖喇嘛不认同其中任何一点——他并不觉得自己错失了机会。不过,他承认赵紫阳一直持同情态度,并表示如果赵紫阳1989年没有被赶下台,“藏区问题早就解决了,这是毫无疑问的。”
令我惊讶的是,达赖喇嘛还对中国现任领导人习近平充满热情。他赞扬了习近平的反腐运动,称习近平的母亲是一名“非常虔诚的佛教徒”,并指出习近平本身也积极评价佛教。
因此,习近平主席,如果您在看这篇文章,请考虑,达赖喇嘛希望访问中国。发出个邀请如何?
我曾在自己的Twitter和Facebook关注者当中征集向达赖喇嘛的提问,以下是他对其中一些问题的回应:
• 关于缅甸佛教徒杀害、强奸并压迫穆斯林的问题:像之前一样,达赖喇嘛强烈谴责这些暴力行为。他还说,“如果佛祖在那时现身,他一定会保护那些穆斯林。”
• 关于食肉:达赖喇嘛表示,他曾坚持纯素食20个月,但得了黄疸病,因此医生告诉他要再次开始吃肉。他表示,自己现在每周吃两次肉,其他时间吃素,但他还说,觉得素食主义更好。
• 关于教皇方济各(Pope Francis):“我非常欣赏他的立场,”达赖喇嘛说。“他解除了一名德国主教的职务(因其生活方式奢靡),我深受感动,给他写了一封信,表达钦佩之情。”
• 关于性别:达赖喇嘛表示,他认为自己是女权主义者,希望看到更多女性领导人,因为他觉得女性通常天生比较敏感、爱好和平。“我坚持认为女性应该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他说。“如果最终大多数国家的领导人是女性,我们可能会更加安全。”
2015年7月13日 星期一
三天前在玉树市自焚的囊谦县僧人索朗多加已牺牲
唯色
从境内藏人传出的消息指,2015年7月9日傍晚约七点半,在康结古多(今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僧人索朗多加在格萨尔广场对面的玉树市古玩市场点火自焚。从已传出的现场图片看见自焚僧人索朗多加双手合十,倒在火焰中,被多人目睹。随后现场及当地主要路段被特警、武警、公安封锁。重伤的索朗多加被当地公安和医护人员带往当地医院,后转送西宁的医院。目前传来确定他已牺牲的消息。
已获悉自焚僧人索朗多加为玉树州囊谦县人,26岁,属囊谦县噶举派寺院居扎寺(音译)。父亲为商人,名昂欠扎西;母亲名博德;共有五个子女。又据报道,索朗多加曾在康德格县萨迦派宗萨佛学院学习多年。
这是自今年5月27日安多卓尼县农妇桑杰措自焚牺牲后,从境内藏地传出的又一起自焚抗议事件。囊谦县僧人索朗多加是2015年第6位自焚藏人,2009年以来第146位自焚藏人(包括境内141位自焚藏人,境外5位自焚藏人)。因尊者达赖喇嘛八十寿诞,全藏区如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11个县及阿坝藏族自治州几个县,被断网已半月有余。这些被断网之地的情况,因被封锁,暂无法为外界知。
以下,是2009年以来自焚抗议的146位藏人简况——
从2009年2月27日至2015年7月9日,在境内藏地有141位藏人自焚,在境外有5位流亡藏人自焚,共146位藏人自焚,包括24位女性。其中,我们所知道的,已有125人牺牲,包括境内藏地122人,境外3人。
目前找到并已经披露的有52位自焚藏人(境内49人,境外3人;包括两位伤者、46位牺牲者、4位生死不明者)专门留下的遗言、写下的遗书或录音的遗嘱,这都是至为宝贵的证据。许多藏人在自焚之时所呼喊的,包括:“让尊者达赖喇嘛回到西藏”、“祈愿尊者达赖喇嘛永久住世”、“西藏要自由”、“西藏独立”、“民族平等”、“语言平等”等等。
1、自焚时间以及自焚地点:
2009年1起自焚:
2月27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发生第1起。
2011年14起自焚(境内藏地12起,境外2起):
3月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
8月1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1起。
9月2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2起。
10月6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5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甘孜县1起。
11月3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1起。在印度新德里1起、在尼泊尔加德满都1起。
12月1起——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昌都县1起。
2012年1-12月,86起自焚(境内藏地85起,境外1起):
1月4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3起,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1起。
2月6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3起,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称多县1起,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1起。
3月1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5起,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2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2起。并且,3月在印度新德里1起。
4月4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2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2起。
5月3起——拉萨大昭寺前2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1起。
6月4起——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1起,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称多县2起,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州府玉树市1起。
7月2起——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1起。
8月7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6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州府合作市1起。
9月2起——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即住建部)门口1起,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杂多县1起。
10月10起——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那曲县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2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5起,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2起。
11月28起——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9起、泽库县3起;青海省海东地区循化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3起、若尔盖县2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色达县1起;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2起、夏河县3起、碌曲县3起。
12月5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1起、碌曲县1起;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玛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1起;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1起。
2013年1-12月,28起自焚(境内藏地26起,境外2起):
1月3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2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1起。
2月9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2起;尼泊尔加德满都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3起;青海省海东地区化隆回族自治县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碌曲县1起。
3月5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碌曲县1起。
4月3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2起。
5月1起——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曲麻莱县1起。
6月1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1起。
7月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1起。
8月1起——尼泊尔加德满都1起。
9月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
11月1起——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玛县1起。
12月2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1起。
2014年2-12月,11起自焚(境内藏地11起):
2月2起——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
3月3起——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县1起。
4月1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1起。
9月2起——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县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1起。
12月3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1起。
2015年3-7月,6起自焚(境内藏地6起):
3月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
4月2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甘孜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
5月2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县1起。
7月1起——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1起。
2、自焚者籍贯(包括5位流亡藏人的籍贯,其中4位原籍在境内康地和安多,在以下记录之内;另一位出生在印度流亡藏人社区的,不在以下记录之内):
按照图伯特传统地理即145人:安多112人,康27人,嘉戎3人,羌塘2人,卫藏1人。而安多藏区中,安多阿坝(今阿坝县)自焚藏人最多,为39人;其次是安多桑曲(今夏河县)18人和安多热贡(今同仁县)11人,以及安多左格(今若尔盖县)9人。
其籍贯按照今中国行政区划即145人——
四川省藏区73人:阿坝州阿坝县39人、壤塘县6人、马尔康县3人、若尔盖县9人、红原县1人;甘孜州甘孜县2人、道孚县7人、康定市2人、色达县2人、巴塘县1人、炉霍县1人;
甘肃省藏区32人:甘南州玛曲县2人、夏河县18人、合作市5人、碌曲县6人、卓尼县1人;
青海省藏区31人:果洛州甘德县2人、班玛县2人;玉树州称多县2人、玉树市2人、曲麻莱县1人、囊谦县1人;海西州天峻县1人;黄南州同仁县11人、尖扎县1人、泽库县6人;海东地区循化县1人、海东地区化隆县1人;
西藏自治区9人:昌都地区昌都县2人;日喀则地区聂拉木县1人;拉萨市当雄县2人;那曲地区比如县4人。
3、自焚者性别、年龄及身份:
男性122人,女性24人。其中有28位父亲,12位母亲,遗下未成年的孩子。
最年长的64岁,最年轻的16岁。大多数是青壮年,平均年龄约27岁。
僧尼:3位高阶僧侣(Rinpoche,朱古),39位普通僧侣,8位尼师,共计50位僧尼,涉及藏传佛教格鲁派、宁玛派、萨迦派、觉囊派、噶举派,以格鲁派僧尼居多;
农牧民:74位牧民和农民,大多数是牧民;其中10位牧民曾是僧人,遭当局工作组驱逐出寺;4人曾是僧人,属自己还俗离寺。其中1位自焚牺牲的农民,原为藏传佛教噶举派寺院僧人;7位自焚牺牲的牧民,属藏传佛教觉囊派所在地区。1位自焚牺牲的牧民,是著名的贡唐仓仁波切的外祖父。
其他:2位女中学生;4位男学生;3位在拉萨、康区或青海某地的打工者;4位商贩;1位木匠;1位网络作家;1位唐卡画师;1位出租车司机;1位党员及退休干部;1位护林员;1位洗车店店主。可以说,涉及藏人社会的多个阶层,其中这三个群体值得关注:僧侣;牧民;学生。
还有两位是流亡藏人,是社会活动人士。
4、自焚者状况:
146位自焚的境内、境外藏人中,已知125人牺牲(境内122人,境外3人),其中90人当场牺牲(1人在尼泊尔自焚当场牺牲),33人被军警强行带走之后身亡(1人在尼泊尔加德满都医院重伤不治而亡),1人被送往印度新德里医院重伤不治而亡,1人即隆务寺僧人加央华旦在寺院治疗六个多月后绝食牺牲,1人被亲属同乡送往医院救治。
另有16人被军警强行带走之后有14人情况不明。其中6人在中国中央电视台于2012年5月、12月和2013年2月和5月播的官方宣传片中有在医院治疗的镜头,但并未回到寺院或家中,如同人间蒸发,更多情况不明,他们是:
2009年2月27日自焚的格尔登寺僧人扎白;
2011年9月26日的格尔登寺僧人洛桑格桑(尕尔让)和洛桑贡确(贡确旦巴);
2011年10月3日自焚的格尔登寺僧人格桑旺久(尕尔让旺修);
2012年11月7日自焚的阿坝俄休寺僧人桑珠和多吉嘉;
其中被军警强行带走的7人至今下落不明、生死不明。他们是:
2012年2月13日自焚的阿坝格尔登寺僧人洛桑嘉措;
2012年5月27日自焚的在拉萨打工的阿坝人达吉;
2012年6月27日自焚的玉树妇女德吉曲宗;
2012年9月29日自焚的昌都嘎玛区农民永仲;
2012年10月25日自焚的那曲比如小生意人丹增;
2012年11月26日自焚的色达学生旺嘉;
2013年2月25日自焚的阿坝德普寺僧人桑达。
其中被军警强行带走的1人,即2012年2月8日自焚的青海省玉树州称多县拉布寺僧人索南热央,据报道他于数月后被军警送回称多县拉布乡的家中,双腿被截肢,遭警方严密监控,目前状况不明。
其中被军警强行带走的1人,即2012年12月2日自焚的夏河县博拉乡牧民松底嘉,据报道他于2014年11月23日被军警送回家中,双腿被截肢,遭警方严密监控,目前状况不明。
2014年3月29日自焚的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尼师卓玛的情况不明。
两位境外的流亡藏人在自焚后获得救治,已伤愈。
境内藏人甘孜寺僧人达瓦次仁自焚后,先是被僧俗藏人送到医院,出于担心自焚者被军警从医院强行带走,一去不归,后又从医院接回寺院,由藏人们自己照顾、救治。据悉,目前达瓦次仁在艰难恢复中,但落下残疾,生活困难,目前状况不明。
境内藏人玉树退休干部巴桑拉毛自焚后在医院治疗,目前状况不明。
5、自焚者名单:
(1)141位境内藏人:
2009年(1人)——扎白。
2011年(12人)——彭措,次旺诺布,洛桑格桑,洛桑贡确,格桑旺久,卡央,曲培,诺布占堆,丹增旺姆,达瓦次仁,班丹曲措,丁增朋措。
2012年(85人)——达尼,次成,索巴仁波切,洛桑嘉央,索南热央,仁增多杰,丹真曲宗,洛桑嘉措,丹曲桑波,朗卓,才让吉,仁钦,多杰,格贝,加央华旦,洛桑次成,索南达杰,洛桑西绕,其美班旦,丹巴达杰,朱古图登念扎,阿泽,曲帕嘉,索南,托杰才旦,达吉,日玖,旦正塔,丹增克珠,阿旺诺培,德吉曲宗,次旺多杰,洛桑洛增,洛桑次成,卓尕措,角巴,隆多,扎西,洛桑格桑,旦木曲,巴桑拉毛,永仲,古珠,桑吉坚措,丹增多杰,拉莫嘉,顿珠,多杰仁钦,才博,丹增,拉毛才旦,图旺嘉,多吉楞珠,丹珍措,多吉,桑珠,多吉嘉,才加,格桑金巴,贡保才让,宁尕扎西,宁吉本,卡本加,当增卓玛,久毛吉,桑德才让,旺青诺布,才让东周,鲁布嘉,丹知杰,达政,桑杰卓玛,旺嘉,关曲才让,贡保才让,格桑杰,桑杰扎西,万代科,才让南加,贡确杰,松底嘉,洛桑格登,白玛多杰,贡确佩杰,班钦吉。
2013年(26人)——才让扎西,珠确,贡去乎杰布,洛桑朗杰,珠岗卡,南拉才,仁青,索南达杰,彭毛顿珠,桑达,才松杰,贡觉旺姆,洛桑妥美,格吉,拉毛杰,贡确丹增,秋措,洛桑达瓦,贡确维色,丹增西热,旺钦卓玛,贡确索南,西琼,才让杰,贡确才旦,次成嘉措。
2014年(11人)——彭毛三智,洛桑多杰,久美旦真,洛桑华旦,卓玛,赤勒朗加,贡觉,拉莫扎西,桑杰卡,才让卓玛,格绒益西。
2015年(6人)——诺秀,益西堪卓,堂嘎,旦真加措,桑杰措,索朗多加。
(2)5位流亡藏人:
2011年(2人)——西绕次多,博楚。
2012年(1人)——江白益西。
2013年(2人)——竹钦泽仁、嘎玛俄顿嘉措。
(另,在2009年之前自焚的,还有1998年自焚牺牲的流亡藏人图丹欧珠,2006年自焚受伤的流亡藏人拉巴次仁。)
补充:
1、中共当局在全藏地颁布“反自焚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关于反自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告”,强调“哪里发生自焚案件就对哪里进行‘严打’整治”,即对自焚者家人、亲属、所在乡村及寺院等进行连坐。并且,严密封锁自焚消息外泄,严厉打击外传自焚消息者,以及对自焚者亲友或所在地软硬兼施,令其闭口或编造虚假信息等等。在这种高压下,已经出现多起自焚事件在发生后数日、甚至数十日才艰难传出的情况,还出现以下各种情况,包括:自焚者家人因遭威胁而不敢承认自焚实情;西藏自治区高官矢口否认本藏区已有数起自焚发生;流亡西藏政府与民间方面在统计自焚藏人人数上不一致。更为严重的是,极有可能的情况是,全藏地及境外的自焚事件可能不止以上所记录的146起,可能有被当局动用一切力量竭力掩盖的自焚事件已经发生,外界却不得知。并且,仅依据目前所报道的(包括境外涉藏媒体和组织报道的,以及中国官方媒体如CCTV、新华社、新华网报道的)案例,至少有50多起与50多位位自焚者相关的案例,其中至少有两百甚至更多的藏人因此被拘捕、被判刑,最高刑期是死刑(2013年3月13日自焚牺牲的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妇女贡觉旺姆的丈夫卓玛甲,被阿坝州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最低也是一或两年,更多的是数年重刑,但一定还有未被报道的连坐案例已经发生。
2、7位试图自焚或自焚未成的藏人:是境内藏地的成列、多吉热丹、卓玛杰、久谢杰;其中多吉热丹在异地蹊跷身亡,久谢杰服毒自焚时毒发身亡;而成列与卓玛杰均被捕,目前情况不明。以及在印度的流亡藏人隆日多杰、次成多杰、达瓦顿珠。
3、2013年3月底,从康结古多(今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结古镇),传出一名藏人妇女因抗议当局强拆其房屋而自焚受伤的消息,10月底时方才被证实,名叫贡觉措姆,40岁,是结古镇桑则(音译)村人,后从医院返回家中。但这一事件因不详及很迟传出,未计入2009年以来藏人自焚抗议的记录中。
发帖者 Tsering Woeser
2015年7月6日 星期一
完美的庆典
朱瑞
这横跨整个世界的对达赖喇嘛尊者八十寿辰的祝福,让我想起远在拉萨时,经历的中国当局对冲拉亚岁(1) 的禁止和每周三,祖拉康前面,那格外浓郁的桑烟。那是一种被压抑的思念、被阻隔的痛苦,也是今天这庆典中,一份挥之不去的缺憾,即达赖喇嘛尊者流亡的现实,也是让我这个汉人,深感羞耻的现实。
中国人排斥罪责的策略
这样说,可能又让有些中国人,包括海外民主异议人士不高兴了。两年前,我仅仅写了篇《被殖民与被统治是不同的》,就被说成是“把中共的累累罪行转嫁到无辜的中国人民头上”。
太夸张了。一篇以真名实姓发表的小文,就是谈谈观点而已,怎么会有超越法律的力量?中共的罪行,有一天,必然要通过法律的程序解决。任何人,即使想开脱的话,也是自曝其丑,包括“主权”“统一”,这类光鲜亮丽的借口,也无法庇护其侵略的罪恶。
抛来这个天大的帽子,暴露了此类人的防御心里。坦率地说,这也是一种排斥罪责的策略 。看来,承担责任,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还是一种陌生的品德。但,西藏问题必然带来关于罪责层面的思考。
雅斯贝尔斯的四种罪责和德国人的自我审视
二战后,对战争责任的追究,应该给我们以启示。同盟国说:所有德国人民都应当承担罪责。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K. Jaspers),也在他的《德国罪过问题》中,分析了纳粹极权对人的思想的腐蚀,并将其罪过分为四种:
“第一种是刑法罪过,它侵犯的是法律。第二种是政治罪过,它源自参与罪恶的政治制度。第三种是道德罪过,它关系到个人的错误行为。第四种是形而上罪过,指的是不能尽人的责任去维护文明的人性。”(徐贲《个人忏悔和政治责任的区别》)
这种“集体罪责”的提出,引起了全体德国人的历史性反思和自我审视, 他们并没有把所有的罪责都推给纳粹政府,这一点,从勃兰特跪在华沙犹太纪念碑前的瞬间,就已形象地说明了。勃兰特自己是一直反对纳粹的,从个人角度说,他对纳粹的罪行是没有责任的,但作为意志民族的代表,他承担了这份历史责任。
德国人也没有把纽伦堡法庭对希特勒和其追随者的审判,看成是胜利者对失败者的报复,而认为,这是正义对不义的审判,是在维护人类的尊严。
中国人的罪责
借用以上雅斯贝尔斯的分析,在西藏问题上,中国人至少应当承担以下三种罪责:
第一,政治罪责。原因:1、分享利益。只要你是这个殖民链条上的一个受益者,就要承担责任。2、沉默的共犯。由于你屈从权力,专制(极权)才有机会猖狂施虐。
第二,道德罪责。置身事外,直接或间接认可体制本身的不道德甚至反道德行为。
第三,形而上罪责。从人性的同荣同辱角度,承担罪责。这一点,主要靠我们的内省来实现。
不一样的屠杀
徐贲先生在《国人之过和公民责任:也谈文革忏悔》中写道:“中国人赞赏德国的思过,批评日本的不思过。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对待中国自己的文革罪过时,大多数中国人却与他们所批评的日本极相象,而与他们所赞赏的德国很不相象。”
然而,就西藏问题来说,中国人又何曾反思?!当然,海外民主异议人士是一直在质疑中国共产政权的合法性的,不过,他们认为,中共在西藏的屠杀与在中国的屠杀,是没有区别的,甚至把天安门屠杀与拉萨的屠杀相提并论。
还有一些民主异议人士,始终要西藏人民与他们团结起来,共同对付中共。那么,半个多世纪以来,西藏人民没有反共吗?别的不说,仅仅中共方面的透露,从1958年4月至1962年3月,就有16,600多藏人,因为“武装叛乱”,被“击毙”(2);而在1959年3月的拉萨药王山战斗中,就有5,300多藏人,被“歼灭”;在1959年4月的山南地区“平叛”战斗中,有2,000人被“击毙”;在1959年7月到8月的藏北“剿匪”战斗, 有1,000多人被“击毙”……还有六十年代赤烈曲珍等被枪杀(3),七十年代的木斯塘悲剧(4),八十年代被镇压的1987、1988、1989的起义,以及2008年遍布西藏三区的抗暴和从2009年到现在,持续不断的自焚,难道都不是反共?是的,是反共,但,也是反殖民。
那么,为什么这些中国民主异议人士仍然不满足?难道只有西藏人民反共,不反殖民,放弃自决权,无条件地为你们的反共冲锋陷阵,才算是反共?
然而,你们承诺西藏人民的是什么?就是推翻中共后,让那些殖民链条上的益受者,比如中国移民,参与决定西藏人民的命运?再以多数票为借口,彻底扼杀西藏人民的自由?
中间道路是一面镜子
那些热衷于歌颂达赖喇嘛尊者“中间道路”的民主异议人士,是绝口不提“中间道路”中所包含的历史观的。有的,强调达赖喇嘛尊者不追求独立,有的,借机炫耀见过几次达赖喇嘛尊者,如何了解达赖喇嘛尊者的家人、朋友等等;或用一些想当然的解读冒充内行,忽悠对西藏问题缺乏了解的汉人大众,也忽悠对境内严峻现实缺乏了解的境外藏人。
中间道路是一面镜子,不仅验证了中共当局的无底线,也参照出了各种华人“友藏人士”,在西藏问题上的局限。
祈愿完美的庆典
虽然达赖喇嘛尊者一直把中国共产政权和中国人分开, 但,我个人理解,这只是给我们一次内省的机会。我们中国人自己,真的应该把所有的罪责都推给中共政权吗?是不是也该按照雅斯贝尔斯的关于《德国罪过问题》的分析,想想自己在西藏问题中的角色?
二战已是过去时,德国人的反省,决定未来不再出现纳粹灾难。而西藏问题是现在进行时,我们有更多的机会,改变现状,止制中国当局在西藏继续施暴,支持西藏人民获得自决权,支持达赖喇嘛尊者返回自己的国家,结束西藏人民与上师分离的疼痛, 祈愿有一天,达赖喇嘛尊者能在拉萨举行一个完美的生日庆典。
注释
1, 参见《十年前的今日,关于“冲拉亚岁”的禁令》: 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1/07/blog-post_06.html
2,参见《五十年代解放军平定西北和高原的武装叛乱》http://zhu-ruiblog.blogspot.ca/2009/08/blog-post.html
3,参见《“尼木事件”亲历者的回忆》 http://map.woeser.com/?action=show&id=330
4, 参见《雪域境外流亡记》第五章 为西藏而斗争 1959-1984
作为藏人,你知道“冲拉亚岁”吗?
唯色
土墙里的树木茂密处即是传统上举行“冲拉亚岁”庆典的地点。 |
“冲拉”(འཁུངས་ལྷ་)的藏语意为出生之神。始于七世达赖喇嘛时期,拉萨东郊的冲拉村(今城关区纳金乡塔玛村)建供奉达赖喇嘛出生之神的小寺庙“冲拉神殿”,而神殿所在的村于是得名“冲拉”。传统上,在达赖喇嘛诞辰之日,政府与民间将在此处隆重举行庆典:煨桑、燃香、颂歌、祈祷,并向空中抛撒糌粑,以示吉祥如意,而拉萨市民倾城而出,相互撒糌粑,并祝“嘉瓦仁波切古次赤洛旦巴休”(祈愿达赖喇嘛永久住世),“叽叽嗦嗦拉嘉罗”(神必胜)……,这一习俗称之为“冲拉亚岁”,已有近三百年的历史。
1999年,当局强令取消“冲拉亚岁“,并将冲拉村更名为塔玛村,意即红旗村。不过呢,《西藏日报》是这么说的:“……广大干部、职工、僧俗群众对这一非法活动十分不满,强烈要求人民政府予以取缔。1999年,政府取缔了'冲拉亚岁'非法活动后,全村人集中精力搞经济建设,先后开办了旅馆、农家乐、花卉市场、沙石场等村办企业。群众一致要求将此前不光彩的村名'冲拉村'改为'塔玛村'。'塔玛村',藏语意为'红旗村',村民们的意愿是:'一心要跟共产党走,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更荒谬的是,出于打算抹掉历史、遮蔽记忆的目的,如今连“冲拉”的原址都被消失了,因为那里已经成了西藏大学的校园,至于冲拉村的村民,也已被迁往起名为“塔玛小区”的他处了。
图为2001年7月6日传统上“冲拉亚岁”这一天,我与王力雄骑自行车去了冲拉村,见到村口的警车,贴在树上的禁令,而过去举行庆典之处,已被一圈垒起的土墙严密包围,不可能进去。那是夕阳时分,远远地望了一会儿土墙里那树木茂密的一片,佯装游客的我们留影、离去……
感谢佛法僧三宝,赠与我们无以替代的幸运和恩情。
贴在冲拉村村口树上的禁令。 |
禁令。(内容见下) |
停在冲拉村村口的警车。 |
我向小卖部的孩子打听。 |
冲拉村一角。 |
这是我。 |
这是我。 |
这是王力雄。 |
如今,冲拉村已被消失,成为被遮蔽的记忆。 |
附:在冲拉村以及全拉萨张贴的禁令(黑体部分是我加的):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依法取缔
“冲拉亚岁”非法活动成果 维护社会稳定的通告
根据中央的批复和区党委的部署,拉萨市人民政府已经依法取缔“冲拉亚岁”非法活动。为继续巩固依法取缔“冲拉亚岁”非法活动取得的成果,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和规定**(照片中这两个字被苍蝇叮住看不见)如下: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政法、公安等职能部门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依法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学习、交通、治安秩序,严厉打击一切破坏社会稳定、扰乱治安秩序、扰乱交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市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应自觉服从和积极支持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工作。
二、人民政府充分保障法律允许的正常宗教活动,保护广大信教群众信仰宗教的自由。严禁任何人、任何群体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方从事或变相从事为达赖庆贺生日、祈祷祝福、歌功颂德的聚集、烧香、撒糌粑等非法活动。
三、凡违反2000年6月26日《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取缔“冲拉亚岁”非法活动的通告》和本《通告》之规定者,政法、公安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规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应自觉遵守本《通告》的各项规定,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此通告。
拉萨市人民政府
二00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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