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桑杰嘉
据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报导,7月28日,中共在图伯特(西藏)安多阿坝地区的42个佛教寺院中发布《寺庙“以案说法”读本》,并要求僧侣认真学习该《读本》,这是中共最近在图伯特展开的新一轮整治运动的序幕。虽然,阿坝县的司法局负责人和宣传部负责人都说不知道有关这本《读本》,以及整治运动的情况。但有中共官员承认当地政府一直在研究类似的“法律文本”。人权组织认为这是针对图伯特僧俗民众的又一整治运动的启动,而且,担忧中共再次严厉打压图伯特民众,以及清洗寺院。
媒体报导《寺庙“以案说法”读本》分发前的7月19日当地政府就有关《读本》召开了会议,有关县领导、各寺院寺管理委员会代表等出席。因此,也不难看出当地政府对该《读本》的重视。另外,中共地方官员也表示这是“法律文本”。
达兰萨拉格尔登寺境内情况联络员洛桑益西指出:当局的这一轮整治,是在将自己践踏图伯特人基本人权与宗教自由的做法“合理化”,他担忧格尔登寺为首的阿坝境内宗教活动将受到更严厉的打压。
自由亚洲电台也报导称:“中国当局正对四川藏区展开新一轮整治运动,阿坝县政府人员日前向格尔登寺僧众发放藏、汉双语反分裂书籍《寺庙“议案说法”读本》。这被认为是中国当局对四川藏区实行更加严格控制的开始。”
对此,图伯特流亡政府官员也表示:“这个文件的散发仅仅是一个开始-----”
人权组织获得了中共对图伯特新一轮整治运动中有关《寺庙“议案说法”读本》的信息,该《读本》共分五个部分既案例一至案例五(藏汉文对照)。
事实上,《寺庙“以案说法”读本》中的各案例在图伯特一直被指控为“犯罪”,而且,一直是严惩处理。由于颁布了《国家安全法》等各种法律,所以,中共可以更加公开的对图伯特人的抗议、或者表达不满者进行严厉打击,而《寺庙“议案说法”读本》又能在超越法律领域进行处罚和打击。
下面是《寺庙“以案说法”读本》中的案例。
案例一: 在公共场所悬挂分裂旗帜,散发具有分裂内容的传单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定罪处罚。
该案例所谓的“分裂旗帜”是指图伯特国旗。“具有有分裂内容的传单”是没有任何界限。如达赖喇嘛长寿、要求达赖喇嘛返回图伯特、达赖喇嘛是我的上师、图伯特流亡政府、我们的领袖是达赖喇嘛----等等。都可以被指控为“煽动分裂国家罪”。这一指控的案例是非常普遍的,所以不再一一列举。
案例二:在公共场所高举达赖喇嘛画像并高呼分裂口号应认定为煽动分裂国家犯罪。
这里说的“分裂口号”也如同案例一没有任何的界限和定义。如“图伯特要自由”、“达赖喇嘛长寿”、“让达赖喇嘛返回图伯特”等等被定为“分裂口号”。据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的报告,仅仅在2015年图伯特境内发生10多起僧人、俗人,其中也包括女性单独走上大街抗议,他们高举达赖喇嘛法相,高呼“达赖喇嘛长寿”、“让达赖喇嘛返回图伯特”等。对这些抗议者中共已经以“分裂国家罪”等判处了4年、3年零6个月不等的徒刑。
实质上,他们只是表达了图伯特人的想法或者意愿,最多只是享用了他们的言论自由、主张和发表意见的权利,这是最基本的人权,但是,中共非法指控他们“分裂国家犯罪”进行审判。
案例三:公共场所引火自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定罪处罚。
早在2012年,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办理藏区自焚案件的意见》中已经明确规定实施自焚为“犯法”。中国政府在法律之上随意发布各种所谓的“意见”进行非法打压图伯特人不是什么新鲜事,当图伯特出现各种抗议或者问题时,中国政府的法律被各种“意见”取代,然后进行任意的打压。自2009年图伯特境内发生接二连三地自焚抗议事件后,中国政府颁布了所谓的《关于依法办理藏区自焚案件的意见》。
中国各地方政府依据该意见对自焚抗议的图伯特人进行打击,其中多名自焚获救者被中共严厉惩罚。
案例四:煽动、教唆、引诱他人自焚,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案例四和案例三一样,中共在2012年,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办理藏区自焚案件的意见》的规定。中共政府按这一规定曾经对多名图伯特人进行了非法判刑等处罚。
举几个典型的例子,如,2011年8月29日,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一位名叫仲周的图伯特僧人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据中国官方媒体,2013年1月31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让贡求、罗让才让故意杀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让贡求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罗让才让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2013年2月28日,中国甘肃省碌曲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拉毛道吉、尕藏索南木,才松加有期徒刑15年,11年和10年。
据人权组织和境外图伯特人获得可靠消息,中国当局指控“故意杀人”,事实上只是图伯特人自焚抗议之后,为了不让自焚者落入中共军警手中保护自焚者,或者为自焚者进行祈祷、捐款、慰问、同情等。
由于图伯特人不满中共的残酷统治而自焚抗议,当图伯特人自焚抗议后很多图伯特人前往自焚者家里慰问,为自焚牺牲者祈祷、捐款、表达同情等,作为一个正常人这是再正常不过的行为,而且,在中国法律中也没有规定这一行为是非法,所以,中共颁布违犯自己法律的所谓《意见》替代法律进行镇压图伯特人。
案例五:通过微信为境外非法提供涉密、煽动分裂国家图片、视频资料以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数罪并罚。
“非法提供情报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是中共指控图伯特人最多的“罪行”。因为,这两个罪行其实没有任何明确规定,可以无限扩大。事实上,“非法提供情报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是中共当局最容易指控和任意打压图伯特人的理由。在社会媒体微信发布图伯特人抗议、自焚、达赖喇嘛的照片、向达赖喇嘛祝寿、图伯特国旗、激励图伯特人团结、上访,甚至,依据中国法律争取图伯特文化和语言权利的扎西旺秀(Tashi Wangchuk又中译扎西文色、扎西旺楚)也被指控为“煽动分裂国家罪”。又如,向国际媒体提供图伯特人自焚、判刑、遭殴打、民众与政府冲突、政府对图伯特人的不公等信息,以及接受媒体采访等等被当局任意指控为“非法提供情报罪”。
总之,中国政府在图伯特的阿坝作为突破口展开以《寺庙“以案说法”读本》为主题的整治运动,将以五种案例为标准对图伯特僧侣进行审查。很多观察家认为中共将来会把这一整治运动推广到整个图伯特全境,对象也不会仅仅是寺院和僧侣,将会针对所有图伯特人展开这一整治运动,其目的是更加严厉打击图伯特人的不满和抗议运动。不过回顾过去,我们非常清楚地看到中共实施最严厉打击图伯特人时的反弹最为激烈。因此,中共这次新的整治运动将会迫使图伯特人更大的反弹,不言而喻将更加激化图伯特局势紧张。因此,中共当局必须对非法实施整治运动产生的全部后果负责。
201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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