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西藏與克什米爾間簽訂的條約之一
1842年拉森代表給西藏的建議
議和者:喜日‧卡樂薩吉‧阿卜薩拉尼‧喜日‧瑪哈拉吉、拉薩喇嘛官之代表噶倫索康、查辦代本白喜瓦、喀奇夏、果朗瑪依德之代表伯拉納以及翻譯阿密夏等來到拉達克,同坐一處議和,摒棄以往之戰爭騷亂的所有仇恨,不存惡念,兩位國王彼此永遠和睦。
瑪哈拉吉‧塞日‧格拉斯與拉薩的喇嘛官員間達成和解,拉藏各據本土邊界,友好相處,互不為敵,對此,塞日瑪哈拉嘉薩赫以神靈起誓決無改變。
拉達克國王兄弟倆和王后甫抵拉達克,給予更勝往昔的公正優待。拉達克每年給拉薩救怙主的年貢無短缺地仍照往例貢獻,對此,塞日瑪哈拉嘉薩赫不予阻攔。茶葉與布匹仍循往例每年供應,對政府商人由拉達克提供馱牛乘馬等,對拉達克年貢的貢使由西藏政府循例提供馱牛乘馬。以喇嘛神佛起誓,將會約束拉達克人不在西藏政府地面上惹事生非。喇嘛神佛明鑒,塞日瑪哈拉嘉薩赫與拉薩喇嘛之官員將如同居一室地親近。
1899年2月在阿斯雜拉達成之議定書。西藏、克什米爾文合璧。由瓦澤、德聞、柏那阿密等四人簽字。
回歷1899年阿斯雜月2日(西曆 1842年9月17日)。
------(引自夏格巴的<<西藏政治史>>英譯本327-3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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