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唯色博客
这张照片是伊力哈木被捕前七天,王力雄拍摄的。 |
转伊力哈木律师刘晓原今日微信:
去年的今日,即2014年1月15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从北京中央民族大学把伊木哈木带走,以涉嫌分裂国家罪刑拘,羁押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看守所。同年2月20日,以涉嫌分裂国家罪逮捕。同年7月30日,起诉到乌鲁木齐市中院。同年9月17日、18日,法院开庭审理。这是一起被指控为分裂国家的犯罪集团案件,伊力哈木被指控为主犯,但其他七个成员的案件,却不与伊力哈木案并案起诉,也没有并案审理。同年9月23日,法院以分裂国家罪判处伊力哈木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我与李方平律师为其作无罪辩护。案件上诉后,自治区高级法院拒绝开庭审理,仅作书面审理。我们仍然作无罪辩护。同年11月24日,高级法院在看守所内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裁定是20日作出)。同年12月12日,伊力哈木被送入自治区第一监狱服刑。
重贴伊力哈木律师李方平去年9月24日微信:
伊力哈木狱中口述
李方平律师记录
——转自李方平律师9月24日微信
之一:我是为我们的民族呐喊,更是为中国未来呐喊。
之二:进来前我一直担心自己承受不了严酷的环境。我担心自己会出卖我的良心、事业、朋友和家人。我挺过去了。我要对伊力哈木说:你是好样的!
之三:未来的监狱生活我没有经历过,但这将就是我们的生活、我的经历。我不知道自己的人生能持续多久,我是勇敢的,我不会那么脆弱,如果传出自残、自杀,肯定是虚假的。
之四:看到判决书的内容,我反而认为自己应该肩负更大的责任。
之五:我虽已离去,但我依然期待阳光、期待未来。我坚信中国会更好、维吾尔人的宪法权利必将得到尊重。
之六:和平是上天赠送给维汉人民礼物,唯有和平、善意才能创造彼此的共同利益。
之七:我24小时戴着脚镣、8个月只有三小时放风、有6个汉族已决犯陪监。境况不能说不严酷,但相对我的学生,还有很多被控分裂国家的同族被告们,无疑我又是幸运的,我有自己委托的汉族律师出庭辩护、家属可以旁听、我说出了我想说的话。我希望通过我的案件推动新疆法治化,哪怕是一点点。
之八:我昨晚睡了一个8个多月来最好的觉。我从来没有发现自己内心居然这么强大。只是老母亲不能告诉她,你叫家里说判了五年就行了。昨晚旁边监室帕哈提(学生)在撞门、大声悲叹,我也听到有不断提押的脚镣声,或许他们也判了。
之九:(与妻书)我的爱人:为了我们的孩子,你要坚强,不要哭泣!不久的将来,我们还会拥抱在一起。你保重!爱你的哈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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