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6日 星期四

1932年藏中崗托停戰條約

藏中簽訂了1931年的暫時停戰條約之後不久,于1932年2月中國方面的劉文輝命令余松琳率部入西藏康區,兼一旅旅長,規進取。一方面集聚軍隊從川西鄉康區移動,而且調建南戍軍黃漢誠旅進康區由余節制。一方面勾結馬步芳軍閥約于6月18日協同進攻。另一方面以29團團長等鄧骧爲前敵指揮,率部進駐爐霍,待時出擊。
西藏軍隊發現中國軍隊後,于4月27日進襲爐霍,西藏方面由代本瓊仁和德墨率領的軍隊應戰,激戰到第二天西藏軍隊寡不敵衆。撤退至甘孜,中國軍追趕。中國軍隊還攻擊娘榮,西藏方面由代本夏林色和克墨色率領的軍隊應戰,因軍事力量懸殊太大,最後娘榮再次失守。
5月,西藏軍隊三度猛烈攻打甘孜,未能攻下。這時中國軍隊得到建南黃旅增援,並得知馬步芳軍閥進攻西藏軍隊的消息後,中國四川方面的軍隊從甘孜進攻占領了白利等地。西藏軍隊協助大金寺的僧侶一起撤退德格、鄧柯。中國軍隊焚燒大金寺,大金寺的僧人逃到金沙江西岸紮營。多麥總督阿沛向西藏政府發出緊急增援求助,西藏政府派遣藏軍第六軍團炮兵團赴前線,並派遣協助總督的三大寺代表等。同時,西藏政府還致電南京的國民政府交涉,但國民政府以四川省不服從命令等搪塞。
這時,馬步芳軍閥的軍隊占領了蘇茫和囊謙等地。中國四川方面的軍隊再次進攻鄧柯、石渠、德格和白玉等,藏軍雖進行抵抗但由于寡不敵衆,失守以上四地。馬步芳軍閥部下再次從玉樹、隆慶等地出兵,東向夾擊,占了鄧柯西岸等諸地。藏軍要求和解,中國方面拒絕。
此時,由于中國軍隊內部發生戰爭,駐重慶的21軍軍長劉湘,結駐成都29軍軍長田頌堯等,襲取24軍之江津、永川等防地,猛撲泸州、江內等處。劉文輝不敢兼顧西藏。立即電鄧骧與西藏和解。簽訂崗托停戰條約,西藏方面的代表瓊仁,中國方面的代表爲鄧骧,在西藏康區江達縣的崗托簽訂了暫時停戰條約,所以,稱《崗托暫時停戰條約》。據藏文曆史記載,簽訂條約的西藏代表時瓊仁、中方代表是茲立章(音譯)和甲達仁增多傑(甲達仁增多傑是一位漢人,由于此人專賣藏人叫仁增多傑的一種茶,所以叫甲達---茶主仁增多傑,此人,當時有一定的影響力,後來在西藏政府和馬步芳軍閥簽訂條約時,他也出現過,當時自稱要仲裁,但是他到玉樹時雙方已經簽訂了條約。)中方資料稱西藏代表爲瓊仁,中方爲鄧骧。


1932年崗托停戰條約
 
1932年10月8日

一,雙方接受和議,協定停戰,棄仇言好。所有漢藏曆年懸案,候聽達賴佛與中央解決。

二,漢軍以金沙江上下遊東岸爲最前防線。藏軍以金沙江上下遊西岸爲最前防線。雙方軍隊,不得再逾越前進一步。

三,自中曆10月8日,即藏曆八月初九日起,至10月28日,即藏曆八月二十九日止,雙方作戰部隊,分頭撤退。漢軍退俄滋、德格、白玉以東。藏軍退葛登、同普、武成以西。其最前防線,漢軍如鄧柯、德格、白玉,藏軍如仁達、同普、武成各境內,雙方每處駐軍不得逾200名,並各派員互相監視撤兵。

四,自停戰撤兵日起,雙方恢複原狀。商人往來無阻,惟須雙方官府發給執照爲憑。並本尊崇佛法,維持佛教之意義,對于康藏各地之寺廟,及住在虔心修持,與往來兩地之喇嘛徒侶,雙方均一律維持保護。

五,此條件自簽字日起,各飛報政府存案,共同遵守。

六,此條件適用于藏漢雙方,如有未盡,將來由達賴佛同中央修正之。

西藏代表:瓊仁
中國代表:鄧骧

注:由於西藏歷史書籍雖然記載了<<崗拖條約>>的簽定等事實,但很多文史中缺少條約正文記載,本人最近找到了中文<<崗拖條約>>正文,從其他史料佐證,有很大的可信性,所以上載在天葬台,希望更多的學者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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