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2日 星期日

「民主改革」與青海省興海縣藏民暴動

作者:李江琳

興海縣位於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西部,東西寬118.75公里,南北長159.5公里,總面積12100平方公里。東與貴南、同德縣隔黃河相望,北與共和縣接壤,西與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蘭縣毗鄰,南與果洛藏族自治州瑪多縣、瑪沁縣相連。地理座標北緯35°35',東經99°59'。鄂拉山聳立於西北,西南為布爾汗達山餘脈,南部為阿尼瑪卿山,境內山盆並列,山川相峙,而黃河則是劈山開道越境而過,大河壩河、由什安河縱橫其境,形成獨特的草原牧場。

大躍進與農牧業合作化


1956年,青海省委書記高峰在中共青海省第二次代表大會上作工作報告,要求「」於1957年糧食總產量達到1,754,921,035市斤,較1955 年增長49%;油料作物總產量達到96,375,505市斤,較1955年增長73%。」還要求1957年增加水澆地213.4萬畝,即增長 171%。」(《民族宗教工作文件匯集》,189頁)


這樣的農業出產高指標現象,當時在全國各地都出現過。事實上,糧食和油料在兩年中有如此大的增長幅度是違背自然,根本不可能。農業總產量的增長,一是通過單位面積產量的增長,常識告訴我們這種增長只能是漸進而有限的;二是通過開墾荒地,但是青海的高原地理和氣候,宜農荒地並不是想像中那麼多,而且新開荒地在初始幾年中的出產十分有限,有時畝產僅夠種子。事實上,中共建政後對青海進行的幾次大規模移民墾荒,除了勞改農場以外,基本以失敗告終。「這種失敗局面,持續時間之長,範圍之廣,破壞之大,在青海農業發展史上都是空前的。(馮浩華:《對青海移民與墾荒的歷史考察》)


但是,在當時的政治氣氛下,各地干部紛紛誇大農業出產量,政府隨之水漲船高地下達對農業的徵購指標。1957年2月23日,高峰在州、縣委書記會議上對 1956年度總結報告中,派下的指標是:「1957年的糧食總產量較1956年增加2億斤,油料增加123萬斤,生豬達到236,400頭。」(《民族宗教工作文件匯集》248頁)


這樣的徵購,無異於殺雞取卵,直接危及當地民眾的生存,不難想像會遭到層層抵制,當局則用政治運動的方式來應對。1958年2月9日,國家民委主任汪峰在第一屆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第五次擴大會議上做「關於在少數民族中進行整風和社會主義教育問題的報告」,明確提出這次社教是「整風和批評地方民族主義的鬥爭」。地方聞風而動,到了4月,興海縣就開展「訴苦鬥爭」,「召開了130多次訴苦大會,6萬多人次參加,訴苦2萬多人次,所有牧主、頭人、宗教上層人物均被批鬥」,還把217名宗教人員關起來「集訓」。當時全縣總人口不過16572人,也就是說,平均每個人至少參加了3次,除去病人、兒童等,每人參加的次數就更多了。


就是在這樣的形勢下,1958年5月,青海海南州宣布實現了「全州牧業合作化」,涵蓋全州86.03%的牧戶。一個多月之後,海南州包括興海在內的三個縣藏民就開始暴動。



牧民為什麼反對公社化?


有關藏區合作化之前,牧民生活狀況的資料不多,目前所見的,大多數只是政治宣傳,缺少確實的數據。好在 1956年,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和國務院民族事務委員會曾組織過大規模調查,1958年,國務院民委和中國社科院哲學社會科學部為了編寫《少數民族簡史》等三套叢書,又做了一次調查。有關青海藏區的資料,收集在《青海省藏區蒙古族社會歷史調查》一書中,於1985年出版。提供了海南自治州興海縣上阿曲乎部落在1949年到1955年之間的一些數據。這個上阿曲乎部落1956年1月成立了「燈塔牧業生產合作社」,是青海省第一個成立牧業生產合作社。1955 年的數據恰好說明了這個部落在合作化之前6年的發展狀況,為我們理解藏民為什麼反對合作化提供了參考。


由上表可見,從1949年到1955年之間,上阿曲乎部落的人口和財富都在增加,而且貧富差距縮小,呈現出「兩頭小,中間大」的趨勢,如果照此趨勢發展,可以預見,「多畜戶」和「貧苦牧民」將漸漸減少,「中等牧民」逐漸增加。可是,合作化運動改變了這個發展方向。


牧民為什麼反對公社化?公開的資料裡,沒有說明牧民是以什麼樣的條件加入「牧業生產合作」的,但是,從1959年5月30日,青海省委就牧區的各種問題發出了一連串指示。其中有一份「關於牧業區牲畜入社問題的指示」,從中可以看出,牧民為什麼不願意加入合作社:



「公社化初期,我們對牧業區的經濟特點和處理牲畜入社問題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不適當地採取了不分階層、不論牲畜多少,一律無代價入社的辦法,入社後又忽視了生產隊的所有製和'按勞分配'原則,加之牧業區大多數地區只經過幾個月初級合作化過程,個別地區剛辦起高級合作社就轉為人民公社,以致許多群眾誤認為 '牲畜都成了公家的',他們是給公家'當牧工',因而不愛護牲畜,丟了不找,病了不治,死了不剝皮。」


也就是說,至少在1958年,牧民入社是「無代價」的,所有牲畜必須無償交給合作社統一管理。這份「指示」規定,要將牧民和牧主、富牧的牲畜折價入社。但折的價卻是分期歸還,而且是「每年從公社的純收入中,抽出20-30%償還價款,先少後多」,規定的利率牧民是4%,牧主、富牧的年息為千分之五。這樣的入社條件,如果聽憑自願,即使是對那些正在朝「富牧」發展的「貧苦牧民」,恐怕也沒有吸引力。


除此之外,1958年5月就實現合作化,但是一年後才規定給牧民分配每戶1、2頭奶牛作為「自留畜」,以便牧民們能夠吃上奶子和酥油。「指示」根據調查,認為「要保證奶子、酥油、曲拉的正常需要,最少每兩口人一頭奶牛。以往一般中等牧戶稍高於這個水平,貧苦牧民只有奶牛雖少,但算上租入奶牛,一般也能接近這個水平。」於是就按照這個「貧苦牧民」的最低標準來分配「自留畜」。而事實上根據1955年阿曲乎部落的數據,合作化前連「貧苦牧民」人均都有3頭牛。


那幾年正是「一平二調」高潮時期,勞動力和產品隨意抽調,「關於牧業區人民公社生產隊、小隊的管理體制和經營管理中幾個問題的指示」中以一個牧業大隊為例,1959年1月到5月,即抽調57%的牧業勞力去進行農業生產,加上其他原因,「公社化以來即死亡大畜5,324頭,幼畜成活率僅 38%。」完全體現不出任何「優越性」。一方面「自留畜」是最低標準,另一方面國家控制牧民的糧食供應,加上掠奪性徵購,牧民反對公社化是十分正常的。然而,這些反對公社化的牧民卻變成了「叛匪」。


「饑民」還是「叛匪」?


根據《興海縣志》的記載,1958年6月20日,隆務龍、汪什代海、瑪積雪山地區牧民因拒繳槍械發生暴動。7月29日,解放軍步兵第 402團司令部奉命進駐興海開展「平叛」。瑪積雪山地區1954年5月才有第一個工作團進入,被認為是青海省最後一個被「解放」的地區。僅僅4年之後,這個地區就開始合作化和 收繳武器。


據《興海縣志》記載,1958年7月興海藏民暴動的組織者是更藏(賽宗寺管家、原興海縣四區副區長)、夏知布(原興海縣副縣長)、佔德爾(原州政協副主席)等人。暴動的訴求之一是反對合作化運動,參與的群眾有2340戶、9820人,以及10座寺院的僧眾1020人,共10840人。根據《興海縣志》:「為了解救廣大貧苦牧民,中國人民解放軍(步兵第402團)和廣大民兵、幹部進行平叛鬥爭。」然而,1958年該縣人口的總戶數為2877 戶,總人口 16572人,其中牧業人口10028人;當時整個海南州各民族的千戶、百戶、官人、王爺以及大小頭人的總數也不過262人,也就是說,幾乎整個興海縣的牧民都成了「叛匪」,根本沒有可供「解救」的「廣大貧苦牧民」。


平叛主力部隊打了5個月,「至1958年底,殲滅叛匪6898人,解放群眾6630人」。冬季,解放軍撤出之後,這些被「解放」的牧民又一次暴動。《興海縣志》如此記載:「同時,縣邊沿牧業隊群眾又大量外逃,僅五龍、溫泉兩地從1958年12月至1959年5月外逃1900餘人。」


「牧業隊群眾」為什麼大批外逃?因為缺糧。1958年12月,溫泉鄉的牧民已經有將近3分之1的人口死亡,剩下的只好外逃,僥倖逃出去的饑民被當成「叛匪」,被人民子弟兵「殲滅」。這些「叛匪」大多數手裡只有「刀具」:「至1960年未,在3年多的平叛鬥爭中,共交戰108次,殲滅叛匪 8609人,繳獲機槍2挺,衝鋒槍5支,手槍30支,各種步槍1613支,火槍296支,各類子彈45200發,刀具5269把,望遠鏡14具。」


興海縣的大饑荒


緊隨著合作化而來的,是興海地區歷史上罕見的大饑荒。大饑荒的產生,不僅與合作化有關,也與國家掠奪性的糧食和油料徵購有關。


1957年開始,興海縣實行國家對糧食統一管理、計劃供應的政策,糧油供應主要對像是「非農業人口和牧業人口」,這部分佔總供應量的 95%以上。牧業人口供應量是多少呢?從1957年開始按每人每年65公斤供應;1958年減少到7歲以上每人每月5公斤,即一年60公斤;7歲以下每人每月3公斤,其中 60%是青稞。


注:1.糧食和油料總產量根據上面的徵購比例推算。
2.計算人均糧食時只計入農業和牧業人口。


以上表格中的數據來源於《興海縣志》。事實上,青海省在土改與合作化以後大幅度增加糧食徵購的同時,各地幹部大大地誇張了糧食總產量。興海縣1957年到 1959年的逐年糧食總產量的大幅增加,違背常識,是根本做不到的。但是糧食徵購數量,卻要在這樣浮誇的糧食產量數據上強迫實行,事實上也難以做到了。那三年中,徵購數佔總產量的比例逐年下降,就是這個原因。實際上,農牧區飢荒已經開始,那麼高的徵購比例,就是想徵也徵不上來了。而在這些數據背後的事實是,徵購後的農牧民實際擁有的平均糧食和油料根本達不到表面上的數字,無法保證人的生存需要。興海縣和青海其他藏區一樣,發生了藏民記憶中最為慘烈的大饑荒。


《興海縣志》中有這樣一條記載:(1959年)8月,溫泉鄉因發生麻疹、肺炎、流感等傳染病和牛肺疫、牛炭瘟、羊快疫、羊豆疫等人畜傳染病,死亡330人,佔總人口的25.58%,牲畜死亡38768頭(只),佔牲畜總數的33.43%。


《興海縣志》這份公開資料中,沒有說明溫泉鄉因何發生人畜傳染病,導致將近三分之一的人口死亡。但是在1959年出版的內部資料中,對此有詳細的說明。富有諷刺意味的是,牧區嚴重缺糧的情況,竟然是由「平叛」的解放軍發現,並報告給青海省委的。1959年5月24日。海指(海南平叛指揮部)提交了一份報 告,題為「關於更廣泛更深入地開展政治爭取工作的幾點意見」,給地方政府提出了幾條建議。其中有兩處提到興海縣溫泉鄉:


「目前牧區糧食甚為緊張,加上管理不善,……如興海縣溫泉鄉群眾因糧不夠,吃去冬死去且已發臭的牛羊肉,生病、死亡甚多。雙龍溝拉毛德(女)打柴時,遇到 6個叛匪問:投降殺不殺?她答:'回來沒吃的,不殺掉也要餓死'。該鄉去年11月(即1958年11月—JL)至今已病死319人,佔全鄉總人口的 24.7%,群眾反映是餓死的(實際原因很多),對我不滿,從去年12月至今年5月10日,外逃為匪者165人。糧食問題反映甚為普遍,並已影響對敵爭取。據悉,省委原規定牧區口糧標準,每人每天半斤,但有些地區為求節約,減為5兩,加上管理不善,未積極找代食品,以致造成緊張。」(《民族宗教工作文件匯集1949-1959》1006頁)


就在牧民已經到了以隔年死畜為食,導致人畜感染,一個鄉死去近三分之一人口的時候,解放軍還在與民爭利。1958「平叛」過程中,解放軍「收集」到的「散畜」並沒有交還民眾,而是集中起來,在興海縣辦了三個軍用牧場。所謂「散畜」,就是牧民死於饑饉或鎮壓而導致部落消失以後,無人照管的牲畜。「海指」的報 告中當然沒有提到這一事實。


從這份資料來看,溫泉鄉牧民大批死亡事件主要發生在1958年。當牧民已經到了不得不以死畜充飢的地步,兩個月後,即1959年1月9 日,青海省委書記高峰在青海第二屆省委十次全體會議上作題為「繼續克服右傾保守,鼓足乾勁為今年更大、更好、更全面的躍進而奮鬥」的報告。報告中說:


「1958年是各項建設事業全面大躍進的一年,也是牧業區社會主義革命取得決定性勝利的一年。……糧食總產量達到22億斤,較1957年增長 71.96%,增產的絕對數等於第一個五年計劃期間五年增產的糧食(5.38億斤)近一倍,一步越過黃河,……按現有人口計算,每人平均糧食近1千斤。」而實際情況是:1958年,興海縣糧食作物播種面積11089畝,糧食總產量159萬公斤;平均畝產143.39,人均口糧一年不到100公斤,這還是徵購前的人均糧食量。


到了9月,興海縣的民眾就不得不靠打野獸,挖藏麻,挖野菜來解決「缺糧問題」了。就在這樣的情況下,還不得不安置6千名河南移民,因為國家民委主任高峰已經把「要不要漢族幹部和漢族移民的問題」上升到了「很大程度上就是要不要社會主義、要不要民族繁榮的問題」。事實上,這些移民並沒有帶來「民族繁榮」,幾年後,移民農場紛紛撤銷,屯墾移民們不少因水土不服,缺少糧食,病餓而死,剩下的基本上返回原籍,留給當地農牧民的,是嚴重的環境破壞。就在這年,興海縣還遵照上級指示,在全縣開展大煉鋼鐵。


到了1960年5月,興海縣「因食物不足,全縣大部分地區發生人浮腫、消瘦等營養不良現象和食物中毒事件」,這年,興海縣糧食平均畝產 26.01公斤,比 1958年下降5.5倍;油料作物平均畝產2.7公斤,除去種籽,基本無收。可是到該年12月,全縣還在推行食堂化,在農牧區辦了149所食堂。到 1961年,興海甚至發生青年農場職工揀食死旱獺肉,導致鼠疫流行的事件。


「平叛擴大化」



根據海南平叛指揮部黨委的報告:「再看興海情況,該縣從去年(1958年)部隊撤離至今年2月,曾爭取回來235名,但由於不能正確貫徹政策,亂加捕殺,給工作帶來嚴重惡果,如溫泉鄉將投誠分子逮捕判刑有10人,有名可查錯捕的 4人,錯殺的5人,如麥黑浪部落頭人拉甚則是縣委大洛書記寫信叫回的,拉甚則回來時還帶50餘人歸降,但不久即被捕法辦;垮什科部落小頭人招降回來後,在解往大河壩途中被殺。目前由於揭發不夠,究竟全縣錯捕錯殺多少,尚無法查清,甚至殺人的人都找到,卻找不到負責人,事情雖過去半年,但由於有些群眾親眼看見殺人,有的被殺屍體被群眾挖出,因此影響極壞,叛匪也反映:'共產黨說話不算數'拒不投降。……故自2月以來,還未爭取回來1人,相反群眾逃亡為匪者卻達千人。」《民族宗教工作文件匯集》1004-1005頁)


《興海縣志》記載:「1958-1960年,在打擊刑事犯罪中犯了擴大化錯誤,全縣逮捕各類人員697人,其中反革命佔80%,主要罪名是'陰謀叛亂'。」


民族的苦難,國家的罪行


半個世紀前發生在興海縣藏區的饑饉和鎮壓,檔案尚未公開,詳情迄今沒有記錄下來。對於經歷了那個苦難歲月的農牧民來說,這是一場從天而降的民族災難。在那場全國性大饑荒中,劉少奇曾經告誡過毛澤東,「餓死人是要上史書的。」。然而,對於藏民族來說,這場由外來民族帶給他們的大饑荒記錄,將是另外一種更為慘 烈更為痛切的版本,那就是六個興海牧民和一個女人的對話:


「投降殺不殺?」
「回來沒吃的,不殺掉也要餓死。」


活下來的人會告訴他們的子孫,那些年裡有人要他們這個民族死亡,但是老天爺讓他們活了下來。這就是民族苦難形成的集體記憶。這一民族苦難的根源,是國家對民眾的迫害,是一種國家罪行。


擁有政治暴力工具的國家政權,可以暫時掩蓋自身曾經犯下的罪錯,可以封鎖、塗改甚至銷毀國家罪行的書面記錄,可以在幾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時間裡,強迫民眾沉默,不許歷史真相出現在書本、報紙、電視、課堂。但是,對於藏民族來說,這樣的集體記憶是不會輕易消失的,正是這種集體記憶,在鑄成藏人的現代民族意識。


人沒有死絕,歷史就沒有終結,它還只是剛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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