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1日 星期日

被政治入侵了的学术翻译——谈谈《喇嘛王国的覆灭》中文版的翻译

丁一夫

  美 国藏学家梅尔文·戈尔斯坦的现代西藏史第一卷《1913-1951: 喇嘛王国的覆灭》一书, 1989年出版以后,引起了中国藏学界异乎寻常的重视,1993年底就由藏学家杜永彬先生翻译成中文,出版后得到中国学者的高度评价,2005年还出了新 版。当代海外藏学家的著作如此迅速地翻译出版,仅此一例。

早在1994年,就有人请时年90岁的著名藏学家柳陞祺为此书中文本写一评论。柳陞祺先生以视力不佳而婉拒。不久,柳陞祺先生写信给在美国的邓 锐龄先生说,对这样的大部头著作,不能听之任之,“我不想看译本,倒想买一本原书”,“如果不难买到,价格不超过一百美金,倒想托你代买一本,我有美金可 以还你。”(《柳陞祺藏学文集》汉文卷下集)

这倒引起了我对中文版的好奇,因为绝大多数的中国读者能够读到的是中文译本。粗粗地浏览了一遍中文版,我不得不说,这本得到国内政界学界高度评价的中文译本,像近几年国内出版的大多数藏学译著一样,是一本有问题的翻译。

英语不足还是学养不足

打开中文版,第一页,前言,第一节,说的是辛亥革命事起,十三世达赖喇嘛从流亡中归来,驱逐了清廷派出的官员和入藏川军,开始了为期39年的独 立时期。中文版说:“中国从未接受过这种状态,中华民国和国民政府有效地恢复了其对西藏的控制。”具备起码的近代藏史知识的人,读到这一句都会愣住,因为 这完全不符合众所周知的史实,或者说,根本和史实相反。这短短一节里,几乎每一节都有问题。谁都知道,被驱逐的清廷官员以驻藏大臣为首,那不是“汉族官员 ”, “中华民国和国民政府”的说法也很奇怪,不想上十分钟,你就想不出译者为什么会这样翻。[i]

中文版第五页,“同时,十三世达赖喇嘛也经受了来自中国和英国的外来威胁,它们从未承认达赖喇嘛履行对西藏统治的权威。”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 呢?这完全不是事实。于是找原书核对。原著说的是,十三世达赖喇嘛也经历了来自中国和英国的对他的统治的外部威胁,他不再能把行使对西藏的统治看作是理所 当然的,或者说高枕无忧的了。[ii] 这一句中,主语始终是十三世达赖喇嘛,译文的下半句改换主语为“它们”(中国和英国),是把句子结构看错了。可是,我仍然不明白怎么会出现这样的错译。如 果译者英语不足,翻出来的中文句子总该懂,而这中文句子的内容错得一目了然,译者作为一个藏学家,总应该看得出来的吧?

还有一些错误,不需要很好的英语,也不需要藏学知识,凭常识就可以判断了。

三十年代,英印政府派出拉萨的一个官员叫威廉逊,他在拉萨生病,拉萨政府拒绝英印政府派出飞机到西藏来救助他。这是近代史上一件很有名的小事。 中文版第208页,“这时威廉逊的病情更加恶化,1935 年11 月18 日他因小便失禁而死。”“小便失禁”是一种症状,有谁是因小便失禁这种症状而死亡的吗?[iii]

还有一例也是凭常识就可知道翻译有问题,不需要核对原文,错译显然来自于英语能力不足。

中文版第395页说,据说“是当时驻拉萨的英国代表处头目黎吉生首先把热振的请求带给国民政府而引起大札摄政的注意的。” 这很不合逻辑,英国外交官黎吉生怎么会去把热振的请求告诉国民政府而引起热振的政敌大扎摄政的注意呢。原文的意思是,据说是黎吉生让大扎摄政注意热振向中 国人发出的请求。 [iv] 错译的原因是没有分析好句子里接连两个“to”。至于此书中为什么把西藏近代史上非常有名的英国官员黎吉生一次次地译成“头目”,我们就只能猜测了。

还有一些错译,涉及藏史上的重大事件,中文本居然把内容完全译反了。

中文版第434页,“大扎否决了上述提议,指令噶厦将刑罚更改如下:‘虽然理所当然应考虑判定为重罪,但是我请求施用刺目的刑罚,这是出于年轻 的达顿喇嘛长寿的考虑。这是我个人的判决。’接到这道命令时,噶伦们对大札摄政对企图杀害他的政敌表现出的宽大仁慈感到吃惊,…”中文读者读到这一段,会 得出什么结论呢?这西藏的大扎摄政是够残酷的,他下令挖政敌的眼睛,而手下的人竟然还为如此宽大仁慈而吃惊。那么让他们不吃惊的刑罚更不知有多残酷呢。中 文读者自然不会料到,译者在这里没有把“撤销”这个词给译出来。他说的是“我请求撤销刺目的刑罚”。[v] 这样的错译是不可接受的。

再如,中文版第446页,西藏派出一个代表团,申请英国的签证,中国方面强烈反对英国发放签证。英国外交部有人说:“我们的看法和主张是,如果 中国方面施加压力,那么我们将不顾西藏政府所提出的不应发放签证的明确请求,我们不可能再维持西藏自治的立场,并对我们维持其自治的立场作出解释。”西藏 政府怎么会提出请求不要给自己发放签证呢。有谁到外国领馆去申请签证的时候请求说不要给我发放签证的?那不成了精神病了?原文的意思是,如果英国在中国政 府的压力下,不给西藏代表团签证,那么英国就不能继续维持其西藏自治的立场,不能说自己是支持其自治的了。[vi]

阅读译本的经验是,如果你觉得中文句子不通,或者不知所云,那么,多半是原文没有读通。

中文本第448页,“问题是最大限度地鼓动中国公众发表意见,显然是希望避免任何国际团体对西藏的地位进行调查。” 在中国历史上什么是“最大限度地鼓动中国公众发表意见”这种事情?原文很简单:最令中国人不安的事情显然是一种焦虑,即要避免任何国际团体来调查西藏的地 位。[vii]

二次大战后,西藏派出代表团要求访问美国,遭遇很大困难。中文本第491页说,

“国务院通知其驻德里大使:申请访美之事可以允许,但是只是在西藏人处境极为不利的特殊情况下才能这样做。美国大使还得到特别指示,要他依据西藏的护照颁发签证”。这一小节几乎每一句都译错了。[viii]

有些地方翻得不好,看来既不是英语不足,也不是知识不足。例如中文版第609页,“这种权力的变化和转移是因关于中国驻印度大使的第一点建议的变化而肇始的。” 原意其实很简单:这种权力转移,一开始是突然推翻了针对中国大使第一条建议作出的决定。[ix]

还有一些地方,原著说得很清楚,内容也非常重要,中文翻译却极为误导。中文版第623页,英国外交部研究了“宗主权”一词的含义。这是有关西藏 之国际地位的最重要也最有争议的概念。“英国外交部在考查了这种区别之后得出结论:所有证据都表明,西藏不仅不是中国的一部分,而且还具有其自身的明确的 国际身份。”可是,英语原文有一点很小但是非常重要的不同:英国外交部得出的结论是,西藏不只是中国的一部分,而且还具有它自己明确的国际身份。[x]译 者只是没有把“not merely” 这个短语译对。

从翻译的角度说,这样有问题的翻译比比皆是,如果有耐心逐句核对,几乎每一页都可以找出一些来。现在我理解柳陞祺先生的话了:“我不想看译本,倒想买一本原书”。

政治对学术的入侵

尽管如此,从中国读者的角度出发,我认为有一本中译本总比没有中译本要好。现在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但是对藏人藏地的了解,大多数中国人了解西藏的读书条件,却远远比不上海外英语读者。

从翻译的角度出发,由于语言上的困难而造成的中文版缺陷,都是应该谅解的。翻译是助人的事,出力多而得利少,很容易吃力不讨好。在两种语言之间 被动地工作,是很辛苦的事情。语言的知识和能力,谁都不是天生的,都是多年苦读,一点一点积累,一点一点改善出来的。所以,我原谅任何纯粹翻译的失误。我 有理由相信,任何译者,都会进步,都会译得越来越好。我有耐心等待译者的下一部译著会好得多。

但是,我不能原谅的是,政治对学术翻译的入侵。

所谓翻译,尤其是学术性翻译,更尤其是当代西藏史这样充满争议的领域里的学术性翻译,读者有理由要求翻译者把原作的意思准确地进行语言转换,让 不懂英语或者没有机会读到英语原著的读者,能够用中文读到英语作者的意思。也就是说,你给我们一个中文文本,但是我们要求从这个文本中读到的是原装的美国 藏学家梅尔文·戈尔斯坦,而不是经过中国藏学家杜永彬修改了的戈尔斯坦。由于语言或知识的原因翻得不好是一回事,但是你翻的时候不可以修改。你翻的时候修 改了,不管你出于什么理由,那就不再是翻译,那叫篡改。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中文版第484页,有一节开头就说,“历史发展表明”;中文版第612页,以及其他一些地方,有“西藏统治集团”一说。我感 觉好奇。这种我们耳熟能详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框架下的典型说法,美国藏学家梅尔文·戈尔斯坦用的英语原话是什么呢?只好再去翻原著。结果发现,这两种说法 都是译者凭空加上去的。[xi]

另外有一些地方,可以明显看出译者的汉文化立场。比如,藏人有医生,作为藏学家总应该知道藏医。翻译成“佛医”是不对的。藏文化和西藏历史中, 请示神喻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如果你不能理解藏人文化心理中的神喻,你就无法理解西藏历史上的很多事件,无法理解藏人对自己和对世界的认识。本书译者把乃穹 活佛翻译成“神汉”,是把这种对象比附为本民族的文化元素了。

还有一些很容易被中文读者忽略的细节,却清清楚楚地表明了政治对学术翻译的野蛮入侵。

中国的中文读者可能因为已经习惯而不再留意,海外中文读者可能因为事情分散而没有注意,在中国的当代汉语行文中,宣传部门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已 经形成了一些语言规则,这些语言规则甚至已经成为写作者的习惯,演变成人的本能。有些题材是不能形成文字的,有些词汇是不能出现在文章里的,有些政治规则 是不管你愿意不愿意都必须恪守的。比如,中国大陆政府不承认中华民国是一个国家,那么,在你写到台湾的时候,属于一个国家才有的一切,比如总统、立法院、 行政院,都得打上引号,以示“不合法”,“不予承认”。这种规则是如此严格,以至于很多人在引用台湾人自己的话的时候,也给其中的此类词汇打上引号,等于 强行代表被引用者也必须“不予承认”。

不幸得很,由于中国政府不承认西藏曾经是一个独立国家,于是在戈尔斯坦这本洋洋八百页的中文版中,这一规则得到了普遍的实行。

在1951年前的西藏,除了达赖喇嘛和噶厦政府以外,西藏还有一个“民众大会”(有些著作中翻译为“国民大会”。)这是一个类似于议会的“议政 机构”。这一机构本身没有行政权力,有资格出席这一会议的人也不是平时位高权重的僧俗官员,但是每当遇到重大事件,这一机构就体现出举足轻重的份量。民众 大会典型地表明了具有悠久历史的西藏社会和政体,已经发展出复杂的政治体系和权力结构。而且,它是中国历史上不曾有过的一种东西,这说明西藏的政体完全不 同于历朝历代的中国政府。

不知译者出于什么考虑,在戈尔斯坦著作的这本汉文版中,凡是民众大会,统统打上引号。甚至在全文引用民众大会对外公告的落款签名处,也给“民众 大会” 四个字打了引号。问题还不在于应该不应该打上引号,问题在于,这个引号是戈尔斯坦原著中没有的。标点符号是句子的一部分。引号在当代英文和中文中是如此重 要,英美国家的公共演讲中,演讲者常常要把引号读出来,有时候还辅以手势,表示那些字句是打了引号的。在没有这个引号的地方,硬加上一个引号,这就不是翻 译,而是篡改了。[xii]

在中文版中,这些机构所带的引号显然表示其“不合法”,因为中国政府不承认那个时期西藏“事实上”的独立状态。戈尔斯坦在此书中介绍,1942 年,由于外交事务大大增加,噶厦决定恢复十三世达赖喇嘛时期就尝试过的“外交局”。外交局的存在,说明西藏在行使独立的外交活动,那正是一个独立国家才有 的。可以理解,这会使一些中国学者不愉快。可这是史实,更何况,这是一个西方学者在他自己的著作中阐述这一史实。我们这本中文版的译者却毫不含糊地给凡是 出现 “外交局”的地方都统统打上了引号。更有甚者,在戈尔斯坦大段引用西藏外交局的对外信件的时候,译者在外交局落款签名的地方,也不客气地给外交局三个字打 上了引号。这样的做法,其蛮横几乎可以和中国政府外交部的新闻发言人相媲美,简直匪夷所思。[xiii]

同样,西藏政府派出的"慰问同盟国代表团"也获得了同样的待遇,一律打上了引号。奇怪的是,同样性质的“西藏商务代表团”待遇要好一点,在标题 等重要地方是带引号的,在文字段落里有时候有引号,有时候却没有引号。是不是因为“商务代表团”听起来是做生意而不是搞外交,因此可以容忍一点?其实读了 此书的人都知道,西藏商务代表团是西藏政府最重要的一次外交活动。

这些原著中本没有的引号,却遍布中文版全书,显然是中文版的行文规则,必是深思熟虑的结果。然而,我却很难理解,译者作为一位专业的藏学家,为 什么要这样做?我不相信中共的宣传部或者中国国家新闻出版署会给藏学界及出版社明确指令,在出版物里这些词汇必须打上引号。作为一个学者,当然可以有自己 的政治立场和观点,也可以在适当的场合表现自己的爱憎好恶,但是,现在你是在搞学术翻译,不是在做文艺创作。中文读者读了这样的中文版以后,得出的印象必 然是,连美国当代著名藏学家戈尔斯坦在其严肃的学术著作中都认为,西藏的这些政府机构是“不合法”的。可是,这并不是戈尔斯坦英文原著中的原意,这种印象 是译者通过对中文译文的添加而刻意加给读者的。这是在利用外国原作者的学术声誉欺骗中文读者。这样做,为严肃的学术翻译所不允许,为正派的学者所不齿。这 个道理难道很不好懂吗?

此书中文版的迅速问世,得到国内藏学界王尧、耿升、张祖基,多杰才旦、邓锐龄、丹增伦珠、高淑芬等等众多先生的出力相助和推荐,藏学界重镇王尧 先生为之作序,戈尔斯坦为中文版写了前言。初版后,1995、1996年两次登上全国畅销书排行榜。2005年又出了新版。戈尔斯坦不通中文,是否了解中 文版的政治色彩,我们无从猜测。我想不明白的是,国内藏学界那么多学者,历时十余年,怎么就看不出此书中文版的问题呢?即使手头没有英文原作,中文内容和 语句的错误如此明显,怎么会看不出来?遍布全书的引号,在在表现出政治对学术的野蛮入侵,学者们怎么能心安理得?

此书中文版问题的受害者,是中文读者。译者及其师友学长,欠受骗的中国读者一个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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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原著P XIX: In 1912-1913, the 13th Dalai Lama returned to Tibet from exile in India (see Map 1). His ragtag volunteer force expelled all Chinese officials and troops from Tibet, reestablished his rule, and began a thirty nine-year period in which Tibet held total control over its own internal and external affairs. China never accepted this state of affairs, and the Republican and Kuomintang governments worked to restore Chinese control. They were unsuccessful, however, and when Chiang Kai-shek fled to Taiwan in 1949, the Tibetan government alone still controlled Tibet.

[ii] 原著P43 The 13th Dalai Lama also experienced external threats to his rule from both China and Britain and would never take for granted the exercise of his right to rule Tibet.

[iii] 原著P270 Williamson's condition worsened, and on 18 November 1935 he died of chronic uremia.

[iv] 原著P474 that it was H. E. Richardson, the head of the British Mission in Lhasa, who first brought Reting's request to the Chinese to the attention of the regent.

[v] 原著P515 Taktra overruled them, instructing the Kashag to change the punishment as follows: "Although the verdict is reasonable taking into consideration the seriousness of the crimes, I request that the punishment of taking out the eyes be withdrawn for the benefit of the young Dalai Lama's long life. This is my personal verdict." On receiving that order, the shapes expressed surprise at the leniency the regent was showing to the enemies who had tried to murder him.

[vi] 原著P528 Our view is that if under pressure from the Chinese we were to disregard the definite request of the Tibetan Government that visas should not be granted we could no longer maintain the position that Tibet is autonomous and give account of our support in maintaining its autonomy.

[vii] 原著P530 The matter that is agitating Chinese minds most is clearly anxiety to avoid having the status of Tibet examined by any international body.

[viii] 原著P577 the State Department notified the U.S. Embassy in Delhi that the proposed visit was permissible, but only under specific conditions that were very unfavorable to the Tibetans. The embassy was specifically instructed not to issue U.S. visas on the Tibetan passports.

[ix] 原著P701 The beginning of this shift in power was the sudden reversal of the

decision regarding the first point of the Chinese Ambassador's proposal.

[x] 原著P716 On both these counts the research division of the Foreign Office concluded

that all the evidence showed that Tibet was not merely a portion of China but, rather, had a clear international identity of her own.

[xi] 原著P580, p704

[xii] 中文版第460页

[xiii] 中文版第534页,538页

(来源: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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