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4日 星期一

藏人自焚是一种政治抗议

唯色

必须要说明的是,自焚这个词的真实意义一定不是字面上的。如果只停留在字面上,就会有曲解。很多人把自焚看成自杀,因为表面看,那是一种自己点火燃烧自己的行为。可是,如果仅是想死,方法有很多,为什么要去让身体的每个细胞被烈火逐一烧焦?理解的关键恰在于此:自焚者就是要以常人无法承受的极端痛苦,去发出最强烈的抗议,以赢得自身的尊严。

绝食作为一种抗议已被世人普遍接受和尊重,自焚却往往被避而不谈,原因就在于那种痛苦超过了多数人哪怕在想像中也难承受的极限。但是,人不必自身敢于自焚,只要敢于在想像中正视自焚,就可以看到自焚者以渺小的一己之躯,与庞大的暴政机器抗争的英勇与悲壮。

2009年迄今134位藏人的自焚,除了两位玉树妇女是因住房被拆迁而自焚(类似的自焚在中国发生过多起),其余都不是出于个人利益。仅仅用“自焚”来定义这世上罕有的义举,只能说明语言的贫乏与苍白。因此,对藏人的自焚是否应该用另一种重新发明的语言来描述?否则无法与如此众多的牺牲者的行为相匹配。在被限制自由发声的中国网络上,年轻的藏人们用“供灯”这个词汇来指代以身献祭的族人,或者用“点灯”来暗喻又一次发生的自焚,以表达自焚行为中舍身利他的宗教意义。

正如1963年的一天,越南67岁高僧释广德(Thich Quang Duc)自焚并留下遗言:“在我闭上双眼去见佛祖之前,我恳求总统……能以一颗同情心去对待人民,并履行许下的宗教平等诺言……我已经呼吁各宗教人士及广大佛教徒,在必要时为保护佛教而牺牲。”之后,数月内又有六位僧尼在越南街头相继自焚。

一位越南高僧评价:“新闻界称这是自杀,但是本质上这并不是自杀……这些僧人在自焚前留下的信件中说明了他们的目的只是为了警醒,为了打动压迫者的心,并唤起全世界对被迫害的越南人民的关注……通过自焚来表达意愿不能被视为破坏,相反它是一种建设,即为人民而受苦并身死。这并不是自我了断。”

在我来看,藏人的自焚当然不是自杀,而是2008年3月遍及全藏地的群体抗议的延续。 2008年的抗议,是继1959年3月尊者达赖喇嘛流亡印度之后,在整个藏地爆发的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群体抗议,显示长达半个世纪之久,中国政府仍未赢得西藏民心,藏人仍在反对中国的统治。而中国政府的反应,照样还是暴力镇压,并且开动宣传机器,将藏人刻画为“恐怖分子”、“分裂分子”,并把藏人的抗议歪曲为阴谋破坏北京奥运会,毁损正在崛起之中国的形象,在汉人民众中激发起种族对立与仇恨的情绪。
2014年3月
原载:唯色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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