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5日 星期日

絕境下的最後希望評西藏僧尼焚身殉道

作者:曾建元




二○○九年二月,西藏由安多區之四川省阿壩 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壩縣格爾登寺喇嘛扎白點燃聖火高舉雪山獅子旗和第十四世達賴喇嘛丹增嘉措照片捨身殉道至今,已經連續發生十七起藏傳佛教僧尼自焚事件,而 自二○一○年起至今,西藏為紀念殉道僧尼而停止歡慶藏曆新年洛薩節的家戶也越來越多。今年春節期間,康區之四川省甘孜州爐霍、色達兩縣以及安多阿壩州之壤 塘縣更相繼爆發數千藏民集會紀念殉道僧尼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軍警血腥鎮壓的慘案。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新聞封鎖和嚴厲的社會控制,在西藏內部和國外,人們 起初對於僧尼自焚之事所知不多,但當僧尼殉道持續兩年有餘並累積將近二十人,該一事件的政治效應已經由量變向質變轉換,而以道德良心上的壓迫,要求世人逼 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西藏治理問題。


自焚者率皆僧尼,此事說明了,這是西藏僧尼體察人民信眾的絕望,而發願捨身殉道救苦救難之舉,此因常人生在紅塵俗世,有諸多家庭與事業責任及情感的牽 絆,所以才有僧尼自覺承擔起人世間的苦難,代替人民向中華人民共和國表達精神與肉身上的雙重反抗。臺灣過去有過賽德克族集體反抗日本帝國殖民的壯闊史詩, 換來的是民族幾乎遭到滅絕的悲慘命運,藏人的命運一如賽德克人,但則有接受供養的僧尼挺身作為社會的代言人,因此這不是單純的僧尼自焚殉道,而是西藏人民 象徵式的集體抗暴。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該一事件的制式反應,就是無的放矢地指責達賴喇嘛與其領導之西藏流亡政府在背後煽惑,其中最為惡毒的一種說法,是「人民日報」於去年 十一月指控達賴喇嘛「買屍」,以優厚的撫恤來鼓勵僧尼自焚。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媒體散播此一謠言的同時,當然也提不出任何具體證據證明,因為如果能舉出證 據,不正也說明了藏人行政中央的社會滲透力已經深入到西藏的每一個角落了嗎?事實上,達賴喇嘛一向慈悲為懷,如果要鼓勵僧人肉身殉道,當年何必諭令最後據 守木斯塘救國護教的僧兵僧將們全面放下武器?而如果要鼓勵藏人殉道,何庸只向僧人買屍?許以來生對於每一個佛教徒而言不就是更大的福報?更者,如果要真正 放棄非暴力抗爭,像巴勒斯坦人一樣在西藏乃至中國全面展開遍地烽火式的反抗行動,讓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局疲於奔命,爭取民族解放和國際同情的目的豈不是更易 於達成?何必選擇在對外信息隔絕交通阻斷的窮鄉僻壤裡舉事?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敢直面問題的本質,就是其失敗的殖民統治,而總以粗暴而無禮的說法移轉焦點, 裹脅中華民族主義、並將其無能的治理責任歸咎於被壓迫人民的反抗,就像其指控臺灣獨立運動分裂祖國破壞兩岸和平一般,而從不檢討為什麼被壓迫者不顧一切地 要拚命反抗?


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也有質疑僧尼自焚事件出自藏人行政中央的事前謀劃者,但以常識判斷便知其不可能。因為如果是組織性的行動,必定要計算其成本與效益, 選擇最容易引起國際視聽的時間與地點來舉行,設定有一定的行動目標,並且搭配有必要的行政後勤支援,然而這一次次的事件卻看不到這些安排,所以我們可以肯 定,在一開始,它只是阿壩縣一起針對當地中國共產黨黨政機構官僚表達不滿的民間抗議事件,而由於當地黨政部門回應以一貫強硬和冷漠的態度,乃有第二、三起 至今未稍停歇的悲劇相繼發生。


至於當地黨政部門何以因應失當,其實責任亦不在於他們身上,因為僧尼的訴求在於西藏自由,而其在宗教領域的表現形式,即為要求共產黨尊重藏傳佛教各教派 與寺院自治自律的傳統,在此一傳統下,達賴喇嘛以及隨同流亡印度的各教派法脈,則不應被割斷與西藏本土僧尼與信眾的關係。


本來在中國、西藏乃至於各國的歷史傳統上,宗教界的事務本來就不是凡夫俗子所得過問者,何況是原本擁有神權政治體系的西藏。無神論的中共黨人依〈宗教管理 條例〉和〈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之規定,處處干預各宗教內部教規,連藏傳佛教各教派活佛轉世靈童的認證都要經其批准,實在是侵門踏戶。而最令人不可 思議和不可原諒的,是中共竟然變本加厲地於農曆除夕在西藏地區發動「送國旗、送領袖像進村入戶進寺廟」愛黨愛國活動,在佛門淨地要求僧眾政治表態,對曾經 迫害藏傳佛教鎮壓西藏的無神論者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和胡錦濤表達效忠,豈不欺人太甚?如是而激起新年期間的官民衝突,豈是意外?


藏族本為一高度宗教性的民族,故而西藏之治理乃更應關照藏傳佛教在西藏文化社會乃至於政治上的特殊地位,刻意壓抑藏傳佛教的宣教、干涉其內部事務,醜化達 賴喇嘛與封堵其影響,無非是在踐辱西藏人民。在此之外,以共產黨黨國體制對西藏進行民主集中制之治理,將西藏納入以漢人為主導的中國中央集權專制統治秩序 當中,自然亦等同架空了西藏的民族區域自治。中共派駐西藏當地黨政機構的第一把手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書記無不由漢人出任,前任書記張慶黎有過「黨中央才 是老百姓的活菩薩」的譫語,新上任的陳全國又在搞對世俗漢族中共領導人的神格崇拜,狂妄自大的驕恣言行,實令人感到痛心疾首。至於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 白瑪赤林,並非由藏人自由選舉產生,凡事聽命於黨中央,不過是中共的傀儡爾。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文規定西藏等少數民族區域有權實施民族區域自治,西藏人民要維持自己的神權政治傳統,實施共產黨黨國體制、抑或是達賴喇嘛在印度 藏人流亡社區推動的政教分離的立憲民主制,都應當經由西藏人民的自決。如今中華人民共和國嚴禁西藏人民崇拜達賴喇嘛,拒絕西藏人民自由決定其民族自治體 制,就是對於西藏人民人格自主和民族尊嚴的否定,這樣的統治心態,就是殖民。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能把以藏族幹部為主體實施的西藏治理視同西藏的自我發展和民 族自治,胥知關鍵不在統治者是不是藏人,乃在於西藏人民是否能真正在自己的土地上自由地進行民主自決?若非如此,中國歷史上就沒有所謂的漢奸傀儡政權了, 滿洲國、汪精衛的中華民國南京國民政府之類的,通通就都不是!中國人痛恨歷史上的列強侵陵,怎不尋思,西藏人也是這麼看待中國的?


西藏境內的民怨,已經越演越烈,只要反抗被賦予宗教殉道與永生的意義,其必將在宗教化民族的內部捲起風潮,成為在現世解脫的法門,如此一來,中華人民共和 國在西藏的治理勢將真正在人民的集體記憶中被妖魔化,官民間的對立難保不會演變成為更大規模的社會動亂和政治報復。在某種程度上,西藏僧尼的焚身殉道和西 藏人民群眾的示威抗議,說明了西藏人民面對達賴喇嘛年事日高的急迫與焦慮感,也說明了他們對於達賴喇嘛非暴力抗爭理念的奉行,在幾十年來西藏民族問題未獲 和平解決情況下的不耐。


眼前的形勢,令人憂心將可能又是一九五○年代藏東動亂的翻版。我們對於西藏自治區或四川省地方黨政當局是否擁有去年廣東省處理汕尾市陸豐市東海街道烏坎村 人民抗爭事件的同等智慧,從不抱任何期待,故而針對當前西藏民變將有與宗教殉道結合的趨勢,我們因而向全世界的宗教領袖,特別是向臺灣和中國大陸的佛教領 袖和為數眾多的佛教信眾提出呼籲,敬請出面對西藏僧尼自焚事件表達關心,請求中華人民共和國面對達賴喇嘛在藏傳佛教和西藏民族中的影響力,邀請他出面共同 妥善處理,化危機為轉機,由此打開漢藏民族和解以及中國寧靜民主轉型的契機。


(作者為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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